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及其有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21:42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其实也便是进行工伤的判定。通常是先经过了工伤确认之后,才会进行到这一步。而在进行劳作能力判定的过程中,需求当事人供给相应的材料。那究竟请求劳作能力判定要什么材料?咱们一同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请求劳作能力判定要什么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则,请求劳作能力判定应提交工伤确认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工伤确认决议是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的方针、法规的规则,确认员工受伤或许职业病是否归于工伤规模,是否契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议。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是指员工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组织进行医治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员工的病况、病志、医治状况等材料。劳作能力判定组织据此检查工伤员工的伤情是否处于安稳状况,能否进行劳作能力判定。
二、劳作能力判定的程序
(一)劳作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认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二)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后,应当从其树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许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判定定见。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依据专家组的判定定见作出工伤员工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能够托付具有资历的医疗组织帮忙进行有关的确诊。
(三)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四)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五)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综上所述,请求劳作能力判定需求提交工伤确认决议书和工伤员工医治材料等,判定程序一般为请求-受理-决议-送达这4个过程。假如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