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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能否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03:14
第三人能否恳求人民法院承认离婚协议中的产业切割协议无效?
关于第三人是否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承认离婚协议中的产业切割条款无效的问题,能够分为如下几种状况区别对待。
(1)夫妻离婚协议中处置的产业存在一切权争议的,即第三人建议该产业一切权的,夫妻两边的处置行为是无效的,第三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承认无效。
(2)第三人对夫妻享有债款的,夫妻离婚时将一切产业协议给另一方、自己承当一切债款的约好,不能简略的按无效处理。由于夫妻离婚时对产业切割的协议并不具有对外的效能,只能束缚夫妻两边。所以,该协议是否有用并不影响第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一起债款,应当由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归还,债款人(即第三人)无需承认夫妻产业切割协议的效能,能够直接向一方或许两边建议债款,不管两边是否离婚以及产业怎么分配,都有责任实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起债款。实行结束后,实行债款的一方能够依据夫妻产业切割协议再行向对方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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