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浙江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01:51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危害补偿规范
1全省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元。
2.全省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
3.全省乡镇居民人均消费开销21545元。
4.乡村居民人均日子消费开销10208元
残疾等级 2012年度残疾补偿金 2013年度残疾补偿金
乡村规范 乡镇规范 乡村规范 乡镇规范
十级 26142 61942 29104 69100
九级 52284 123884 58208 138200
八级 78426 185826 87312 207300
七级 104568 247768 116416 276400
六级 130710 309710 145520 345500
五级 156852 371652 174624 414600
四级 182994 433594 203728 483700
三级 209136 495536 232832 552800
二级 235278 557478 261936 521900
一级 261420 619420 291040 691000
逝世 261420 619420 291040 691000
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元,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核算方法为:
(1)乡村规范: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补偿指数×20年
(2)乡镇规范: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核算;60周岁以上的,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核算;
(2)补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认补偿指数,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核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核算4%附加指数。补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越100%。
1全省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元。
2.全省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
3.全省乡镇居民人均消费开销21545元。
4.乡村居民人均日子消费开销10208元
残疾等级 2012年度残疾补偿金 2013年度残疾补偿金
乡村规范 乡镇规范 乡村规范 乡镇规范
十级 26142 61942 29104 69100
九级 52284 123884 58208 138200
八级 78426 185826 87312 207300
七级 104568 247768 116416 276400
六级 130710 309710 145520 345500
五级 156852 371652 174624 414600
四级 182994 433594 203728 483700
三级 209136 495536 232832 552800
二级 235278 557478 261936 521900
一级 261420 619420 291040 691000
逝世 261420 619420 291040 691000
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元,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核算方法为:
(1)乡村规范: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补偿指数×20年
(2)乡镇规范: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核算;60周岁以上的,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核算;
(2)补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认补偿指数,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核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核算4%附加指数。补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越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