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5:23
公安机关有处理刑事案子和民事案子的才能,它们处理的过程、立案条件等都彻底的不一样。一些人关于刑事案子的立案条件猎奇,也想要了解它立案方面的常识,那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是什么?听讼网有更多常识,欢迎阅读。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是什么?
(1)现实条件,即有违法现实或违法嫌疑人
有违法现实,是指有被客观、实在的依据所证明的损害社会的违法行为的存在,包含违法的准备、施行、未遂、间断和既遂,可是,这不意味着证明违法的依据需求的确充沛,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量、猜想得出的定论。这儿所指“有违法现实”,主要是指违法事情现已发作,即有违法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违法主体和违法片面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求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而,此刻的依据并不要求到达充沛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抄获违法人,更不要求查明悉数案子的现实和情节。
(2)法令条件,即需求追查刑事责任
立案追查的行为,有必要是具有社会损害性和惩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违法现实确需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刑事侦办终结有哪些要求
侦办终结,是指侦办机关对自己立案侦办的案子,通过一系列的侦办活动,以为案子现实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足以认定违法嫌疑人是否有罪和应否对其追查刑事责任而决议完毕侦办,并对案子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办终结的案子有必要是:(1)违法现实、情节清楚;(2)证明案情的各种依据充沛的确; (3)法令手续齐备。
侦办终结的案子,担任侦办的人员应写出侦办终结陈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子,在侦办终结后,关于依法需求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写出“起诉意见书”;关于依法能够革除惩罚的被告人,应写出“免予起诉意见书”;关于不应该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吊销案子,假如被告人在拘押中,应立即予以开释,发给开释证明,并告诉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由检察机关自行侦办的案子,在侦办终结时,亦应依据案子具体情况,别离作出提起公诉、免诉或吊销案子的决议。
关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方面的内容假如你不太了解的时分,来听讼网找专业的律师协助自己。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是什么?
(1)现实条件,即有违法现实或违法嫌疑人
有违法现实,是指有被客观、实在的依据所证明的损害社会的违法行为的存在,包含违法的准备、施行、未遂、间断和既遂,可是,这不意味着证明违法的依据需求的确充沛,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量、猜想得出的定论。这儿所指“有违法现实”,主要是指违法事情现已发作,即有违法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违法主体和违法片面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求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而,此刻的依据并不要求到达充沛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抄获违法人,更不要求查明悉数案子的现实和情节。
(2)法令条件,即需求追查刑事责任
立案追查的行为,有必要是具有社会损害性和惩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违法现实确需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刑事侦办终结有哪些要求
侦办终结,是指侦办机关对自己立案侦办的案子,通过一系列的侦办活动,以为案子现实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足以认定违法嫌疑人是否有罪和应否对其追查刑事责任而决议完毕侦办,并对案子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办终结的案子有必要是:(1)违法现实、情节清楚;(2)证明案情的各种依据充沛的确; (3)法令手续齐备。
侦办终结的案子,担任侦办的人员应写出侦办终结陈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子,在侦办终结后,关于依法需求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写出“起诉意见书”;关于依法能够革除惩罚的被告人,应写出“免予起诉意见书”;关于不应该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吊销案子,假如被告人在拘押中,应立即予以开释,发给开释证明,并告诉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由检察机关自行侦办的案子,在侦办终结时,亦应依据案子具体情况,别离作出提起公诉、免诉或吊销案子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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