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问题支付的赔偿款如何账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01:40问:销货方出售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付出了一笔补偿款,请问该笔补偿款怎么处理?
答:销货方因所售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付出补偿金给购货方。咱们需求清晰的是,付出的补偿款是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仍是因为产品质量而引发的相关补偿。
1.如果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关于销货方而言,所付出的补偿金实践上相当于对购货方出售货品的扣头或折让,应该依照扣头、折让的相关规则进行账务处理。《企业管帐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则,企业已承认出售产品收入的售出产品发作出售折让的,应当在实践发作时冲减当期出售产品收入,但出售折让归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管帐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出售折让的管帐处理与出售退回的管帐处理相同。
税务处理上,销货方能够依据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体系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调减出售额并相应削减增值税销项税。
2.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而引发了购货方相关的丢失而付出的补偿,对该笔补偿金直接计入经营外开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则,这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开销,减除责任人补偿和稳妥赔款后的余额,能够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