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名用征得前夫/妻同意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01:44姓名一般不会容易改动,由于改姓名自身也很杂乱,年纪越大改姓名的程序越多,那么假如夫妻两边离婚了,一方给孩子改姓名,需求经过另一方的赞同吗?另一方不赞同能够改吗?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给孩子改名用征得前夫/妻赞同吗
子女能够随父姓,也能够随母姓。子女年幼不能表达自己毅力的,在离婚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答应,单方面改动子女的姓名的,假如对方提出异议,另一方应康复子女本来的姓名。
一,条件及供给资料
1、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改动现用姓名的,由爸爸妈妈或许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请求报告,向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处理改动;
2、 已满16周岁公民,由自己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请求,报市、县公安机关批阅后,处理改动,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处理程序及时限: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请求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许不核准的决议,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许不核准决议。公安派出地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议后,2日内将成果告诉请求人。
三,留意:
1,自己要表达改名的志愿,
2,理由要充沛,
3,自己要许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令责任均由自己承当,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力和正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者,不得改动姓名。
5,公民依法改动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检。
6,终身只能更改一次。
别的要提示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稳重,由于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欠好,也会发生许多费事。
别的弥补下有关的法令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法令》第十七、十八条,由需求更改姓名的自己向户口地点地派出所提出请求,并把需求改名的理由写充沛,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处理,户口挂号机关以为有必要的时分,能够向请求人讨取有关改动或许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求改动姓名的时分,由自己或许爸爸妈妈、收养人向户口挂号机关请求改动挂号;假如是十八周岁以上,由自己向户口挂号机关请求改动挂号。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则,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议、运用和依照规则改动自己的姓名,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充。《户口挂号法令》第18条,公民改动姓名,依照下列规则处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求改动姓名时,由自己向户口挂号机关请求改动挂号。公民的姓名权遭到损害了,有权要求中止损害,康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请求修正姓名被回绝,或许约束姓名所引证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能够经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把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则,无可操作性的详细规范,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则有冲突之嫌,应无法令约束力。若一味回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背法令规则的依据,公安机关就或许承当败诉的结果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则精力,公民请求更改姓名不该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拟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令体系的一致性。若以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或许形成费事和不方便,然后约束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力,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照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姓名存款、炒股、交纳、收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订立合同后需求以新姓名持续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姓名改变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姓名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
假如一方给孩子改姓名另一方不赞同,另一方能够提出异议,而且还能够康复孩子本来的姓名,改姓名所形成的一些民事结果需求自己承当,孩子十六岁时分就能够自己改姓名了,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