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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否是盈利才能定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21:22
跟着微信的广泛应用,不少人被拉入各种微信群聊圈,经过微信群聊渠道进行文娱社交活动。但单个网民为寻求影响,使用微信群聊渠道传达淫秽视频,自以为是为朋友们 “发福利”,殊不知此行为已触犯法令。
不久前,南通通州就有两个微信用户,因 “发福利”被判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他手点拨一点 转了42部淫秽视频
张某,男,1987年出世,中专文化,在一家修建公司做监控技术员。2015年3月,张某的老友将其拉入了一个“咱们都是狼”的微信群。张某进入这个群之后,发现里边有七八十个人,不时发些淫秽小视频,群友们称为“发福利”。
后被告人吴某因上网购买汽枪承受公安机关查询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其手机上有很多淫秽视频而案发。经判定,被告人吴某所转发的近百部视频中有47部为淫秽视频。
法官:传达淫秽物品罪不需盈利
传达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达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许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打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办理次序,损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依据行为人传达淫秽物品片面上是否具有牟利意图为规范,别离规则了传达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达淫秽物品罪,并相应规则了不同的法定刑。
因而,在微信里传达淫秽物品,即便不以牟利为意图,依然构成传达淫秽物品罪。一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
当然,相比较牟利而言,不以牟利为意图的传达淫秽物品行为,处分严峻程度要低于传达淫秽物品罪牟利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法官提示:微信、QQ群主,使用互联网树立首要用于传达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许形成严重后果的,对树立者、办理者和首要传达者,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相同以传达淫秽物品罪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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