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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09:34

【事例】
11月的一天,李某德来到上杭县社会保证服务中心赋闲稳妥窗口,要求处理赋闲稳妥待遇申领手续,他拿来《福建省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某外资企业出具的停止免除劳作联系协议书、与某外资企业签定的为期三年的《劳作合同书》和个人身份证明,作业人员从他供给的《福建省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发现,李某德交纳赋闲稳妥费已有15年,要求他供给个人档案(也就是在外资企业作业前的劳作合同书),李某德除了拿来的仅有一份劳作合同书外,再无法供给其他任何档案,包含劳作合同书。作业人员通知他,假如没有劳作合同书,就只能凭他供给的仅有一份劳作合同书所签定的用工期限计发赋闲稳妥待遇。李某德真实供给不了,由于,他现已作业了近20年了,除了在此之前的外资企业的作业经历,他还在其他5家企业工作过,除了最开端的企业没有为他处理赋闲稳妥外,后边工作的5家企业都为他处理了赋闲稳妥,但都未签定劳作合同,或许签定了劳作合同也未给他自己,所以他无法供给其他企业工作的劳作合同。假如依照供给劳作合同来核算赋闲稳妥待遇,李某德只能算3年的工龄,以此核算赋闲稳妥待遇,按《福建省赋闲稳妥条例》的规则,他只能领6个月的赋闲稳妥待遇:1050元(上杭县最低工资标准)×0.7(赋闲稳妥缴费满1年不满10年,赋闲稳妥金为最低工资的70%)×6个月(赋闲稳妥缴费每满1年享用2个月的赋闲稳妥待遇)=4410元;假如按李某德的实践工龄(缴费年限)核算赋闲稳妥待遇,他能够享用24个月的赋闲稳妥待遇(赋闲稳妥缴费每满1享用2个月的赋闲稳妥待遇,最长不超越24个月):1050元×0.75(赋闲稳妥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赋闲稳妥金为最低工资的75%)×24个月=18900元。距离太大,李某德不服,他说:“我现已50多岁了,再工作很难了,身体又欠好,还盼望有2年的赋闲稳妥待遇来保证基本生活。就由于我供给不了劳作合同书,就享用不了赋闲稳妥待遇,我不能了解。”为此,他当即来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要求按《赋闲稳妥条例》的规则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处理】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这起案子时,有两种定见:一种定见以为,申领赋闲稳妥金有必要严厉依照政策法规的规则履行,能供给劳作合同书的,就按劳作合同期限核算赋闲稳妥待遇,不能供给劳作合同书的,就不能享用赋闲稳妥待遇。而另一种定见以为,有必要依法保护赋闲稳妥参保人的权益,企业和劳作者依法准时足额履行了缴费责任,劳作者赋闲后,就应该享用赋闲稳妥待遇。仲裁委员会依据多数人的定见作出判决: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应该依据企业出具的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或协议书)和《福建省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记载的赋闲稳妥缴费状况为劳作者处理赋闲稳妥待遇申领手续。
【剖析】
依据《福建省赋闲稳妥条例》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的规则,赋闲人员申领赋闲稳妥金有必要供给以下资料:赋闲员工个人档案、单位出具的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协议(或证明)、《福建省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身份证复印件等。一般状况下,员工个人档案和《福建省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员工在职时都是存在企业的,员工离任时,企业应将档案和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并出具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协议(证明),交由员工到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处理赋闲稳妥金申领手续。
本案的状况比较遍及,用工制度改革后,劳作者在企业工作时的档案一般只要劳作合同书,既没有招工表,也没有录用书,而劳作者工作很少只在一家企业,有的或许常常替换企业,在这家企业做几年,在另一家企业做几年,在《劳作合同法》施行的2008年曾经用工不是很标准的时分,许多企业并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即使是在《劳作合同法》施行今后,依然有一些企业并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而有些劳作者法律意识不强,乃至自己不愿意与企业签定劳作合同,当劳作者在最终一家企业劳作合同到期后,因企业的原因或劳作者自己的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持续在企业工作而赋闲,他们前往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处理赋闲稳妥待遇申领手续时,才知道处理赋闲稳妥需要在企业工作时的劳作合同书方可处理,这不就傻眼了,劳作者或许能想办法补最终一家企业的劳作合同书,能够前企业工作的劳作合同书去向谁补,当然企业还在的,到企业求求情或许能补上,企业都不存在了的该去找谁补。这种景象,笔者以为,赋闲稳妥经办组织除了要求劳作者供给申领赋闲稳妥金有必要供给的资料外,关于劳作者无法供给一切企业工作时的劳作合同书的,应该依据赋闲员工供给的《福建省赋闲稳妥个人缴费凭据》记载的缴费年限核算其应该享用的赋闲稳妥待遇。以保证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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