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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4:38
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首要权力
1、决议合同效能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依据《保险法》的规则,被保险人的赞同是合同有用或许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逝世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赞同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依据以逝世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许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赞同,该转让或许质押无效。
2、指定与改变获益人。依据《保险法》规则,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改变人身保险的获益人。
3、保险金获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假如指定了获益人,则保险金获益权由获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获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依据《保险法》规则,被保险人逝世,只需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实行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获益人;
(2)获益人先于被保险人逝世,并没有其他获益人;
(3)获益人依法损失获益权或许抛弃获益权,并没有其他获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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