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04:27劳作争议案子处理程序
裁定程序
裁定是劳作争议案子处理必经的法令程序: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不肯调停、调停不成或许达到调停协议后不实行的,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劳作争议发作后,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直接想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一)请求
请求人提交有关申述资料是请求人请求劳作争议裁定应尽的责任,也是公平进行劳作争议裁定的必要条件。请求人应在劳作争议发作之日起60天内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1、请求人需求提交下列资料:
(1)劳作争议裁定申述登记表;
(2)申述书(具体陈说申述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供给);
(3)申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托付署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托付书》,注明托付事项,一起提交受托付 署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托付人的署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供给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托付人的署理人是公民,应供给与托付人签定的不收费署理协议书,以及署理人和托付人之间的联系的法令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述人与被诉人存在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
(证明资料包含:劳作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分凭据和被开除、开除、解雇、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告诉或证明书等。
上述证明资料,申述人能供给的应尽量供给,假如一份都没有,则立案室不予受理。申述人提交证明资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7)《提交依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庭审
裁定委员会接到裁定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受理后,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组成裁定庭。
1、留意裁定庭的组成
一般由3名裁定员组成,其间一名为首席裁定员;关于事实清楚,案情简略,运用法令法规清晰的案子,可由裁定委员会指定一名裁定员独任裁定;团体劳作案子的裁定庭由3名以上奇数的裁定员组成。
2、依据裁定庭发布的裁定庭组成人员名单,确认是否请求回避;
3、请求依据保全,请求先予履行;
4、庭审前调停,归于必备程序。
裁定庭审理劳作争议案子应当先行调停。经调停达到协议的,制造裁定调停书。调停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令效力。调停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回绝接纳调停书的,即应当认定为反悔。
(三)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四十三条:“裁定庭判决劳作争议案子,应当自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受理裁定请求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毕。案情杂乱需求延期的,经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主任同意,能够延期并书面告诉当事人,可是延伸期限不得超越十五日。”
1、制造裁定调停书
裁定庭经调停达到协议的,制造裁定调停书,裁定调停书具有法令效力,自送达之日起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
2、收取裁定判决书
裁定庭当庭判决的,应当在7内发送判决书。定时另庭判决的,当庭发给判决书。留意坚持与裁定员的紧密联系。
(四)判决
1、结局判决
下列劳作争议,除《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还有规则的外,裁定判决为结局判决,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作法令效力:
(1)追索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不超越当地月最低工资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履行国家的劳作规范在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作的争议。
劳作者对一裁结局的判决不服的,能够自遭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结局的裁定判决不能再向法院申述,也不能请求再次裁定,但在具有法定景象时,用人单位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吊销。
2、其它判决
除一裁结局的裁定判决以外的其他劳作争议案子的裁定判决,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遭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期满不申述的,判决书发作法令效力。
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是审理劳作争议案子的司法组织,我国没有建立劳作法院或许劳作法庭,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劳作争议案子。其受案规模是归于《劳作合同发》第二条规则的劳作争议。当是人不服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我国法院诉讼和裁定委员会裁定的根本程序是大致类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