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20:38
发布部分: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标准实施股份协作制企业的安排和行为,促进乡镇股份协作企业的开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市乡镇团体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股份协作制,是指以协作制为根底,实施以企业员工的劳作联合与本钱联合为主的企业安排形式。乡镇企业依照本方法实施股份协作制而建立的企业,称为乡镇股份协作企业。
第四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应当遵从下列准则:(一)自愿入股,同股同利;(二)企业产业实施一起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同享,危险共担;(三)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四)实施民主管理。
第五条 乡镇股份协作企业依法获得法人资历,享有由股东出资构成的悉数法人产业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独立承当民事职责。乡镇股份协作企业实施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以其悉数法人产业对企业的债款承当职责;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当职责。
第六条 乡镇股份协作企业的产业、合法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和干与。
第二章 企业的建立第七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应当经企业出资主体赞同,团体企业还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赞同并作出抉择。实施股份协作制的乡镇企业,有必要对企业现有财物进行清产核资,并进行财物评价和产权界定。
第八条 产权界定应当由企业、出资主体、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托付律师事务所依照国家规则进行。企业应当将产权界定成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管理部分或许授权部分承认,并按规则处理产权挂号手续。
第九条 财物评价应当由具有财物评价资历的组织出具财物评价陈述;企业应当将国有财物的评价成果,依照管理权限报国有财物管理部分承认。对具有资历的财物评价组织出具的企业财物评价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不予承认,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十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原有国有财物能够作为借入资金,也能够由企业员工出资购买或许实施融资租借。作为借入资金的,由企业依照规则向财物所有者交纳资金占用费;实施融资租借的,由企业依照租借合同在规则年限内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对团体财物的处置能够参照上述规则履行。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原归于员工个人的奖金节余、薪酬储备基金,能够转入建立后的股份协作企业,持续用作付出员工奖金和薪酬,或许折成员工个人股份。
第十一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则拟定企业规章,并应当经股东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企业规章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称号和居处;(二)企业的经济性质;(三)企业的主旨和经营范围;(四)企业注册本钱;(五)股东的出资方法和出资限额;(六)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七)股东和非股东在职员工的权力和责任;(八)股份获得、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九)企业的安排组织及其发生的方法、职权、议事规则;(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发生程序、任职期限和职权;(十一)财政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和亏本分管方法;(十二)劳作管理、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则;(十三)企业的闭幕事由和清算方法;(十四)企业规章修订程序;(十五)需求清晰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实施股份协作制的乡镇企业,在筹备工作完毕后,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改变挂号或许注册挂号,并到有关部分处理其他相应改变手续。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标准实施股份协作制企业的安排和行为,促进乡镇股份协作企业的开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市乡镇团体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股份协作制,是指以协作制为根底,实施以企业员工的劳作联合与本钱联合为主的企业安排形式。乡镇企业依照本方法实施股份协作制而建立的企业,称为乡镇股份协作企业。
第四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应当遵从下列准则:(一)自愿入股,同股同利;(二)企业产业实施一起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同享,危险共担;(三)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四)实施民主管理。
第五条 乡镇股份协作企业依法获得法人资历,享有由股东出资构成的悉数法人产业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独立承当民事职责。乡镇股份协作企业实施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以其悉数法人产业对企业的债款承当职责;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当职责。
第六条 乡镇股份协作企业的产业、合法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和干与。
第二章 企业的建立第七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应当经企业出资主体赞同,团体企业还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赞同并作出抉择。实施股份协作制的乡镇企业,有必要对企业现有财物进行清产核资,并进行财物评价和产权界定。
第八条 产权界定应当由企业、出资主体、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托付律师事务所依照国家规则进行。企业应当将产权界定成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管理部分或许授权部分承认,并按规则处理产权挂号手续。
第九条 财物评价应当由具有财物评价资历的组织出具财物评价陈述;企业应当将国有财物的评价成果,依照管理权限报国有财物管理部分承认。对具有资历的财物评价组织出具的企业财物评价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不予承认,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十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原有国有财物能够作为借入资金,也能够由企业员工出资购买或许实施融资租借。作为借入资金的,由企业依照规则向财物所有者交纳资金占用费;实施融资租借的,由企业依照租借合同在规则年限内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对团体财物的处置能够参照上述规则履行。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原归于员工个人的奖金节余、薪酬储备基金,能够转入建立后的股份协作企业,持续用作付出员工奖金和薪酬,或许折成员工个人股份。
第十一条 乡镇企业实施股份协作制,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则拟定企业规章,并应当经股东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企业规章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称号和居处;(二)企业的经济性质;(三)企业的主旨和经营范围;(四)企业注册本钱;(五)股东的出资方法和出资限额;(六)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七)股东和非股东在职员工的权力和责任;(八)股份获得、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九)企业的安排组织及其发生的方法、职权、议事规则;(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发生程序、任职期限和职权;(十一)财政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和亏本分管方法;(十二)劳作管理、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则;(十三)企业的闭幕事由和清算方法;(十四)企业规章修订程序;(十五)需求清晰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实施股份协作制的乡镇企业,在筹备工作完毕后,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改变挂号或许注册挂号,并到有关部分处理其他相应改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