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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99条第4款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21:21
(一)概念
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是指在履行判定、裁决活动中,乱用职权,违法采纳诉讼保全办法、强制履行办法,致使当事人或许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构成
1、罪体
主体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行为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的行为是履行判定、裁决活动中,乱用职权,违法采纳诉讼保全办法、强制履行办法。
片面状况直接成心。
2、罪责
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的职责方式是成心。这儿的成心,是指明知是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的行为而有意施行的片面心思状况。
3、罪量
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的罪量要素是致使当事人或许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构本钱罪,有必要致使当事人或许其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许其近亲属自杀、自残形成重伤、逝世,或许精神失常的;
2)、形成个人产业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许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形成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产业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许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形成公司、企业等单位歇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许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许其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景象。
(三)处分
依据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之规则,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许别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4款规则,司法工作人员贪污腐化,有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行为的,一起又构本钱法第399条规则之罪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加剧处分事由犯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而致使当事人或许别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剧处分事由。
贪污腐化的处分依据刑法规则,司法工作人员贪污腐化,有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行为而又有纳贿行为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这是对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罪与纳贿罪之牵连犯的处分准则的规则。在讨取或许收受请托人的资产今后,为请托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又触犯了乱用履行判定、裁决职权罪罪,在刑法理论上是牵连犯。依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则,关于这种牵连犯,应当采纳从一重罪处断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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