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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交通肇事后转移被害人导致死亡的行为性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17:21
案情
2000年3月31日16时许,被告人张xx驾驭鲁GH9019号蓝色五征牌农用三轮车沿胶王路由东向西行进至高密市注沟镇李家庄村北,将顺行的诸城市郭家屯镇秦家河崖村乡民葛培兰撞伤。肇过后,被告人张xx伙同搭车人鄢治河将葛培兰抬至车上,拉到诸城市吴家楼镇医院墙东,扔在一玉米秸周围,并于该日18时30分,用6471209电话向公安机关反映,在吴家楼医院东有一妇女躺在路上恳求救助。后公安机关依据报警内容到现场没有发现被害人。被害人葛培兰未得到及时救助,因被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致-脑损伤逝世。
不合
怎么确定被告人张xx、鄢治河交通肇过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逝世的行为性质合议庭存在三种不同的定见:
1、成心杀人罪
该定见以为,二被告人尽管采纳了必定的抢救和预防办法,如将被害人拉至城镇医院门口东侧,拨打110报警救助等。可是因被告人肇过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尽管拨打110报警电话予以求救,可是二被告人在没有承认110民警将被害人送至医院之前即自行脱离,然后导致被害人逝世,客观上契合最高法院司法解说关于交通肇过后搬运、藏匿被害人致被害人逝世的客观要件,二被告人片面上具有听任被害人逝世成果发作的成心,归于直接成心杀人。
2、过错致人逝世罪
该定见以为,二被告人将被害人拉至医院门口东侧的行为尽管是将被害人带离了事故现场,但其后来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的行为则证明了该行为的意图是为了更便于对被害人的救治。二被告人片面上不具有听任被害人逝世成果发作的成心。因为二被告人以为假如公安机关出警救助被害人的话,被害人能得到及时救治,就不会逝世,属过于自信的过错,因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
3、交通闯祸罪
该定见以为,二被告人肇过后将被害人拉至医院门口东侧,以及后来拨打110报警求助的行为,是一个继续的进程状况,被告人的行为仍然是交通闯祸,其片面上不具有听任被害人逝世的成心,因而应定交通闯祸罪。
小编赞同榜首种定见。
剖析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交通肇过后躲避法令责任的科罪问题,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刑法实务中,行为人交通肇过后采纳的躲避法令责任的行为方法不同,所应承当的罪名也不相同。一般有以下几种状况:1、交通闯祸当场致人逝世,行为人明知被害人逝世而将尸身搬运,应当构成交通闯祸罪,假如有逃逸情节的按交通闯祸逃逸处理;2、交通闯祸当场致人逝世,但行为人误以为被害人没有逝世,将尸身搬运并遗弃,理论上可以构成成心杀人罪未遂,实践中怎么处理,是个值得研讨的问题;3、交通肇过后被害人没有当场逝世,行为人逃逸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逝世的,构成交通闯祸罪,归于交通闯祸逃逸致人逝世的量刑起伏;4、交通肇过后被害人没有当场逝世,但行为人误以为被害人现已逝世,对被害人进行搬运并遗弃,对此存在三种科罪或许性:(1)交通闯祸罪(2)过错致人逝世罪(3)交通闯祸罪与过错致人逝世罪数罪并罚;5、交通肇过后被害人没有当场逝世,被告人也明知被害人没有逝世,而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躲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逝世的,构成成心杀人罪。
详细到本案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底子契合上述的第5种景象,构成成心杀人罪。2000年11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使用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6条规则:“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躲藏或许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逝世或许严峻残疾的,应当别离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则,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这是司法解说关于交通闯祸转化为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的规则。依据这一规则,交通闯祸转化为成心杀人罪需求满意两个条件:
一是客观要件。交通闯祸转化为成心杀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躲藏或许遗弃,而且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逝世。所谓躲藏,是指将被害人带至荫蔽的、隐秘的地址、场所或许进行掩盖、假装,使人在正常状况下难以发现或许底子不能发现。所谓遗弃,是指将被害人搬运到其他非荫蔽、非隐秘场所扔掉。我国《路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7条明确规则:“发作交通事故的车辆有必要当即泊车,当事人有必要维护现场,抢救伤者和产业”,由此可见,法令上要求闯祸者承当抢救伤者的法令责任。一起,从行为人先行行为来看,闯祸者的闯祸行为对被害人生命形成了实际的风险状况,行为人负有避免风险成果发作的特定责任,假如可以实行而成心不实行,然后形成被害人逝世的,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成心杀人违法。需求留意的是,被害人逝世的成果有必要是因为躲藏或许遗弃行为形成的,不然也不构成成心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张xx在肇过后伙同搭车人鄢治河将葛培兰抬至车上,拉到诸城市吴家楼镇医院墙东,扔在一玉米秸周围,并于该日18时30分,用6471209电话向公安机关反映在吴家楼医院东一妇女躺在路上恳求救助。后公安机关依据报警内容到现场没有发现被害人。很显着,二被告人并没有将被害人送进医院,而仅仅将被害人送至医院周围的玉米秸旁,且其时天现已黑了,行人稀疏,被害人不易被发现;其在打过报警电话后也未承认公安机关是否发现被害人,即行脱离了现场,致被害人在第二天上午才被路人发现。二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逝世成果的发作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二被告人将被害人送到医院邻近的行为应当确定为交通肇过后将被害人遗弃的行为,契合交通闯祸转化为成心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二是片面要件。交通肇过后转化为成心杀人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出于躲避法令追查的意图。既或许是直接成心,也或许是直接成心。假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躲藏或遗弃行为必定形成被害人逝世的成果,例如,将被害人带至杳无人烟的当地,或直接躲藏到自己家里,特意使其失掉救治的机遇,那么便是直接成心;假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遗弃行为或许导致被害人逝世的成果,而将被害人遗弃,客观上被害人因未被及时发现、救治而逝世,则行为片面上存在听任逝世成果发作的直接成心。本案被告人张xx、鄢治河尽管将被害人葛培兰送到医院墙东,并采纳了给被害人加盖衣服保暖,拨打110报警等行为,且辩解其不把被害人送进医院里的理由是身上没有钱,片面上没有杀人成心。可是,从被告人交通肇过后的行为剖析,其片面上具有听任被害人逝世成果发作的成心。理由是: 案情 2000年3月31日16时许,被告人张瑞华驾驭鲁GH9019号蓝色五征牌农用三轮车沿胶王路由东向西行进至高密市注沟镇李家庄村北,将顺行的诸城市郭家屯镇秦家河崖村乡民葛培兰撞伤。肇过后,被告人张瑞华伙同搭车人鄢治河将葛培兰抬至车上,拉到诸城市吴家楼镇医院墙东,
榜首,依据案发时的目睹证人证明,交通闯祸发作在下午16时许,其时公路上行人较多,被害人很简单被发现并得到救助,二被告人却将被害人拉走带到吴家楼镇医院墙东的玉米秸周围,该方位荫蔽,不易发现,且放置时刻是三月份的黄昏18时许,依据庭审查明的状况,其时天现已黑了,行人稀疏,被害人是在第二天上午才被路人发现。由此,二被告人尽管将被害人送到医院邻近,但放置方位与事故现场比较,反而更不具有对被害人进行救助的条件和或许性,无法确保被害人可以得到及时救治;第二,经过调查二被告人当天的行车道路可发现,其二人在案发后两个多小时内开车途径了两个城镇,两个城镇均有城镇医院,而二被告人并没有及时将被害人就近送到医院,然后延误了抢救机遇;第三,二被告人在案发两个小时后才打电话报警求助,且是在脱离案发现场和遗弃地址后冒名向公安机关报警,其躲避法令追查的片面成心显着。
二被告人在没有承认公安机关将被害人送进医院的状况下行将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逝世;第四,二被告人作为具有彻底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对因机动车辆碰击头部而受伤的被害人如不及时、有用抢救会发作逝世的成果应当是明知的,但其在事故发作后的两个多小时的时刻里,没有采纳任何抢救办法,而是将被害人搬运出事故现场,又将被害人放置在一个医院周围不易被人发现的场所,致使形成了被害人逝世成果的发作。明显,被告人张xx、鄢治河在片面动机上既存在期望被害人被别人发现而救治的要素,也存在为躲避法令责任而不管别人死活的要素,从行为的全体来看,后者为主要要素。因而,确定二被告人在片面方面临被害人的逝世持听任的心思情绪,属直接成心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上述榜首种裁判定见是正确的,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交通闯祸罪,也不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而是一种由交通肇过后躲避法令责任而转化成的不作为直接成心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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