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认定以及量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6:49
一、率直的确认及量刑
《刑法》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重后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二、量刑体现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确认自首、建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定见》的告诉 三、关于照实告知犯罪事实的确认和处理
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照实告知犯罪事实,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1)办案机关把握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告知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的;(2)办案机关把握的依据不充分,犯罪分子照实告知有助于搜集定案依据的。
犯罪分子照实告知犯罪事实,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一般应当从轻处分:(1)办案机关仅把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告知了大部分未被把握的同种犯罪事实的;(2)照实告知关于定案依据的搜集有重要作用的。
2、2010年11月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三、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二)裁夺量刑情节
3、关于被采纳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把握的或许判定确认的罪过属同种罪过的,依据率直罪过的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状况确认从宽的起伏。
(1)率直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较重同种罪过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2)率直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较轻同种罪过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10%以下。
4、关于当庭自愿认罪的,依据犯罪事实的性质、罪过的轻重以及悔罪体现等状况确认从宽的起伏,能够削减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确认自首、率直的在外。
《刑法》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重后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二、量刑体现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确认自首、建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定见》的告诉 三、关于照实告知犯罪事实的确认和处理
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照实告知犯罪事实,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1)办案机关把握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告知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的;(2)办案机关把握的依据不充分,犯罪分子照实告知有助于搜集定案依据的。
犯罪分子照实告知犯罪事实,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一般应当从轻处分:(1)办案机关仅把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告知了大部分未被把握的同种犯罪事实的;(2)照实告知关于定案依据的搜集有重要作用的。
2、2010年11月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三、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二)裁夺量刑情节
3、关于被采纳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把握的或许判定确认的罪过属同种罪过的,依据率直罪过的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状况确认从宽的起伏。
(1)率直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较重同种罪过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2)率直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较轻同种罪过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10%以下。
4、关于当庭自愿认罪的,依据犯罪事实的性质、罪过的轻重以及悔罪体现等状况确认从宽的起伏,能够削减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确认自首、率直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