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00:05村庄合作医疗方针
一、参与者的权力与职责
(一)参合目标
1、凡本市村庄户口的村庄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人和城镇失地农人)均能够户为单位参与新型村庄合作医疗。
2、长时刻居住在我市但没有处理户籍搬运手续的农人及无安稳劳作联系的外来务工村庄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与新农合。
3、鼓舞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世的新生儿提早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用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平等补偿方针。关于错失缴费时限(2012年2月29日)出世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身出世之日起归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规模,但其婴儿住院所发作的医药费用补偿额须与母亲兼并核算,直至到达当地一人的最高封顶线。
4、赞助村庄如村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保证将村庄困难群众归入新农合准则规模。
关于以财务补助资金为主的三种医疗保障准则(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新型村庄合作医疗),只能自主挑选其间一种医疗保障准则,不能一起重复享用两种以上医疗保障准则(不含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补偿。
(二)缴费规范
2012年度新型村庄合作医疗基金的筹措规范为每人每年300元,首要由中央财务搬运付出、地方财务补助和农人个人自愿交纳三部分构成:中央及地方财务补助240元(其间,中央财务补助132元,省财务补助73.8元,县级财务补助34.2元),农人个人参合缴费规范仍按筹资规范20%的份额交纳,即60元/年/人。
(三)缴费时刻
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为会集缴费时刻,为便利当年复员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农人及时参合,将零散缴费参合截止时刻延伸至2012年2月29日止。
(四)权力及职责
参与新型村庄合作医疗的农人,享有按规则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村庄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力,有如期交纳新型村庄合作医疗基金和恪守新型村庄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准则的职责。
二、首要补偿方针
(一)门诊补偿
1、一般门诊补偿
实施“按份额,每日限额,年度封顶”的方法进行补偿。即参合农人在本村或本乡指定的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可补偿门诊医药费(凭电子处方)按40%份额给予补偿,每日发作的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为10元,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含一般医治费补偿)。
2、一般医治费补偿
参合农人在本城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医治费规范为每门诊人次(一个阶段和三日内同一患者医治只算一人次)10元。其间,个人自费3元,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11年8月15日开端履行);
参合农人在本城镇内村卫生室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医治费规范为每门诊人次(一个阶段和三日内同一患者医治只算一人次)5元。其间,个人自费1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元(从2011年10月31日起开端履行)。
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
对契合门诊重症慢性病(2012年归入22个病种,与上年比较添加14个病种)处理的目标,按动态处理要求每年会集审定二次(6月和11月),实施“定点、定份额、定额”即时补偿的统筹处理准则,在年度费用操控规范限额内,按70%(与上年比较调整10%)的份额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
1、一般住院补偿
对方针规模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等级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别离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施“分段、分份额”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各级医疗机构详细补偿份额方针按全省一致辅导定见履行)。
对AAA医院其住院补偿份额在分段补偿规范的基础上相应进步5个百分点,对A医院其住院补偿份额在分段补偿规范的基础上相应下降5个百分点。
2、住院单病种补偿
对住院部分病种(2012年归入34种,与上年比较新增15个病种)归入单病种实施定额付费方法补偿。即参合患者在展开单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先交纳单病种规则的自付费用部分,出院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按市一致补助规范处理补偿手续。超出限价规范的部分,一概由医疗机构担负,合作医疗基金及住院患者均不予付出。
3、严峻疾病进步医疗保障水平补偿
为进一步下降严峻疾病参合患者的个人付出份额,对以下15种疾病实施进步医疗保障水平补偿。
(1)儿童“两病”(6个病种)补偿:
对契合进步医疗保障水平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距离残缺、先天性室距离残缺、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隘)及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施“费用包干、定额结算” 方法补偿。
A、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一致定额结算规范为:先天性房距离残缺3岁以上2万元,3岁以下3万元;先天性室距离残缺3岁以上2万元,3岁以下3.2万元;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3岁以上1.3万元,3岁以下2万元;先天性肺动脉瓣狭隘3岁以上2万元,3岁以下3万元。详细补偿由新农合基金承当定额结算总费用的70%、民政救助20%,参合患儿家庭只承当总费用的10%。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或村庄孤儿患儿新农合补偿75%、民政救助25%,参合患儿家庭不承当费用,依照上述结算规范超出费用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当(调整后的规范从2012年元月1日起履行)。
B、儿童白血病一致定额结算规范为: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患者均匀全程费用规范为 8 万元。其间第一年诱导缓解和稳固强化阶段费用规范为6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保持医治阶段费用规范各为1万元; 中危组患者均匀全程费用规范为12万元。其间第一年诱导缓解和稳固强化阶段费用规范为8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保持医治阶段费用规范各为2万元(对高危组患者原则上按不低于中危组患者补助方针规范实施后付制补偿,详细方法由市合管办另行拟定)。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均匀全程费用规范为8万元。其间第一年诱导缓解和稳固强化阶段费用规范为6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保持医治阶段费用规范各为1万元。
详细补偿由新农合基金承当定额结算总费用的70%,民政救助资金承当总费用的20%,参合患儿家庭承当总费用的 10%;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患儿和村庄孤儿,新农合基金承当定额结算总费用的 80%,民政救助资金承当总费用的20%,参合患儿家庭不承当费用(已从2010年12月9日起履行)。
此计划中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均从参合患儿初次诱导化疗之日起开端核算。参合患儿在定点救治医院医治,依照《临床途径》和医治操作规范运用的相关药物和医治项目,不受住院封顶线约束和新农合药品、医治目录的约束,撤销住院起付线。
(2) 重性精力病(精力割裂症、双相情感妨碍、偏执性精力妨碍、割裂情理性精力妨碍、癫痫所造成的精力妨碍和严峻精力发育迟滞等6个病种)补偿:
全年住院费用操控在6000元/人,住院医疗费用依照70%份额予以补偿。重性精力病患者因精力病住院补偿时撤销起付线,不受新农合药品目录约束,但重性精力病患者住院费用依照上述份额补偿发作的累计补偿额计入当地个人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从2011年8月31日起履行)。
(3)宫颈癌、乳腺癌(2个病种)补偿:
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最高限额规范内的(即宫颈癌手术医治三级医院11000元、二级医院9000元;乳腺癌手术医治三级医院10000元、二级医院8000元),在市(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按70%补偿,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按80%补偿,超越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当(从2011年11月30日履行)。
患有宫颈癌、乳腺癌的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治,发作的医疗费用享用新农合补偿待遇,撤销起付线,撤销新农合药品目录约束,但依照上述份额补偿发作的累计补偿额计入当地个人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
(4)耐多药肺结核补偿:
详细补偿方针按全省一致规则履行。
4、大病弥补补偿
对一个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自费金额超越我市上年度村庄人均纯收入的可补偿规模自费部分,年终再按不低于50%的份额进行弥补补偿,弥补补偿设置封顶线,封顶线设置规范为10万元。
(三)住院临产定补
对方针内生育的住院临产参合孕产妇,除财务专项补助费用外,新农合另按每产妇200元规范实施定额补助。在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临产的,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补偿。在本市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临产的,凭相关资料证明到市合管办请求补偿。
三、其它相关规则
1、意外损伤住院患者补偿规则
凡属外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意外损伤住院患者,不归入医院即时结报补偿规模,一概回宜都市合管办按方针规则确认是否予以补偿。对可归入新农合补偿的意外损伤所发作的属新农合补偿规模内的住院费用,其补偿份额相应下降20个百分点,封顶线为1万元。一起有必要具有《外伤性质判定请求表》等相关查询资料原件,并实施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后补偿的方法进行补偿。
2、住院补偿结算规则
凡在宜都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在域外建有新农合专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时取得即时补偿。
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应在出院后将①市外住院转诊审批表,②户口本,③合作医疗卡,④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⑤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⑥出院记载,⑦确诊证明(医院盖章),⑧收费收据原件等八项手续及时交到市合管办处理补偿。
3、不予补偿付出的项目规则
(1)新型村庄合作医疗规则的医治服务、医用器件和根本药物三大目录以外的费用。
(2)进口药品及器械、各类器官或安排移植的器官源或安排源费用;各种血浆制品费用(重症及抢救在外);自购药品、与疾病无关的查看、医治和药品费用(扫除性的确诊查看费用在外);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查看和医治器械;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恢复性器具。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养分疗法、磁疗等辅助性医治项目。
(4)因工伤、他伤、交通事故、职业病等属他方职责的医治费用或因酗酒、自残、自杀等属己方个人职责的医治费用。
(5)整容美容、健美项目、假肢义齿、义眼、瘦身、增高项目、助听器、视力(近视、远视、斜视等)手术矫形等非医治性医疗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不育(孕)症、性病、性功能妨碍医治的医疗费用。
(7)血吸虫病、肺结核病、艾滋病等国家财务专项补助费用以内的医疗费用。
(8)医疗事故或经判定属现已发作医疗事故争议没有通过判定的医疗费用。
(9)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打印费等;查医治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别医疗服务费;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物保温加热费、损坏公物赔偿费;家庭病床住院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等日子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费用。
(10)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医治项目费用。
4、部分补偿付出的项目规则
(1)单项大型查看、医治项目400元以下的悉数计入补偿规模,超越400元部分折半计入补偿规模;单项大型资料费用5000元以内悉数归入补偿规模,超越5000元低于30000元部分按30%份额计入补偿规模,超越30000元的不予补偿。
(2)床位费省级医疗机构按每日40元归入补偿规模核算,超越部分由患者自行担负;市(州)级医疗机构按每日30元归入补偿规模核算,超越部分由患者自行担负;县(市)级医疗机构按每日12元归入补偿规模核算,超越部分由患者自行担负;城镇级(含其他一级医院)医疗机构按每日8元归入补偿规模核算,超越部分由患者自行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