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应按怎样的程序进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17:24技能判定由专家组组长掌管,并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两边当事人在规则的时间内别离陈说定见和理由。陈说次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判定组成员依据需要能够发问,当事人应当照实答复。必要时,能够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查看; (3)两边当事人离场; (4)专家判定组对两边当事人供给的局势资料、陈说及辩论等进行评论; (5)经合议,依据半数以上专家判定组成员的一致定见构成判定结论。专家判定组成员在判定结论上签名。专家判定组成员对判定结论的不同定见,应当予以注明。 (6)构成医疗事故技能判定的判定书。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书应当依据判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判定组组长签发,加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专用印章。 医学会参与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会的工作人员,应照实记载判定会进程和专家的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