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6:03土地运用税是土地运用人向税务部分交纳的一种税,土地运用税的征收有许多的规则,并不是一切土地的运用人都需求交纳的,土地运用税也有免交的景象,那么办公用房土地运用税需求交纳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办公用房土地运用税需求交纳吗
1、假如房产、土地一切权是公司的,这种状况,公司要交纳房产税和土地运用税。
2、假如房产、土地是租借的,房产税、土地运用税应该由租借方交纳,你公司不交。
3、个人自用商住宅不必交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运用税。(对外租借要交纳房产税)
4、企业商住宅需求交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运用税。
二、土地运用税交纳时刻
国税发(2003)89号文明确规则:置办新建商品房,自房子交付运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运用税。从该文件能够看出:一、假如开发商交付运用时现已代业主处理了土地运用证书,则明显截止日期便是交付运用月,交付运用次月不再对开发商征收土地运用税。二、假如开发商交付运用时没有代业主处理土地运用证书,尽管此刻土地运用证件在开发商名下,可是业主实际上是该块土地的详细运用者,那么依据(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则,房地产商的土地运用税截止日期,明显也是交付运用月。
相同,依据财税(2006)56号文件规则,在城镇土地运用税交税范围内实际运用应税集体一切建造用地、但未处理土地运用权流通手续的,由实际运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交纳城镇土地运用税。
在相关的各地税务规则中,大部分税务机关是以交付运用月为开发商交税的截止时刻,但也有部分省市规则以获得权证时刻为截止时刻(如天津市),这无形中增加了开发企业的税收担负。(个人寓居的房子或院子是免征房产税和土地运用税的,免征房产税的条件是该房子未作为运营运用。)
三、土地运用税征收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第二条的规则: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说和暂行规则>的告诉》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文件的规则:
第四条 关于交税人的确认。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这实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交税。
因而,城镇个别租借运营者是否交纳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应依据本身不同状况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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