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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如何通知债权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02:50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清算告诉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能够采纳两种方法告诉债务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告诉债务人。另一方面,关于投资人无法告诉的债务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布告,经过布告,请债务人申报债务。
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能够根据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一般也都是以布告的方法予以告诉。
二、清算告诉与清算布告、债务挂号的时限及要求: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务人,并于六十日内涵报纸上布告。
2、债务人应当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布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务。债务人申报其债务,应当阐明债务的有关事项,并供给证明资料。清算组应当对债务进行挂号。清算组核定债务后,应当将核定成果书面告诉债务人。
3、书面告诉和清算布告应包含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端日期、申报债务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告诉和布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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