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宠物狗被车撞死了驾驶员用不用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1:30
许多人都会养狗作为宠物,可是却没有想到自己养的宠物狗被车撞死了,毕竟是一条生命,许多狗主心思很难过,就会要求驾驭员金钱补偿,那么家里的宠物狗被车撞死了驾驭员用不用补偿?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来谈论下这方面常识。
【案情简介】
轿车撞死宠物狗?主人花费上万元的费用养它,成果肇事者却未补偿一分钱!
近期,在张家港发作多起机动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端,尽管通过警方事端确定以及现场调停,可是驾驭员与宠物狗主人在对事端补偿金额方面仍是很难达到共同。关于事端补偿无法达到协议的,民警只好提议两边就民事补偿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述。 □商报记者方方通讯员肖敏
狗狗忽然窜出命丧事端
10月9日7时28分许,张家港市公安局城郊中队接110指令,在华昌路上发作一同小轿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端,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勘查。据调查,事发时小车驾驭员唐某沿华昌路由北向南行进右转弯时,遇到徐某驾驭电动车沿338省道由东往西右转弯,此刻电瓶车上的宠物狗忽然从踏板上跳下来,唐某无法躲避,一会儿将宠物狗撞死。事发后,唐某表明因徐某对小狗的监管不力才导致了小狗逝世,是徐某的小狗“成心”撞了他的车,而徐某则咬定唐某撞死了小狗,小狗是他前年花3000元购买的,要求唐某补偿,两边为此发作争论。后经民警现场调停,两边达到共同定见,唐某付出徐某400元作为补偿。
而在之前发作的两起机动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端中,却由于两边就补偿金额问题,一向无法达到共同而一向悬而未决。无法之下,民警只好主张两边就民事补偿问题到法院申述。本年9月18日9时20分,杜某驾车行进至张家港塘市棋杆路时,无意中撞死了李某家的小狗,李某将杜某拦下,并打110报了警。民警抵达现场后,李某称自己养这只狗是为了看家护院用的,杜某将狗撞死了没有狗看家,杜某补偿的200元远远不够。
9月19日17时50分,陈某驾车行进至张家港市区前溪花园12幢门口时,撞死了袁某家的小狗。袁某随即报警,民警到现场后,称陈某将自己养了一年多的狗撞死了,要求对方至少赔付5000元。可是陈某以为自己在小区内开车速度并不快,是小狗没有拴养乱跑撞上自己的车的,而且袁某无法出示养狗证,陈某只乐意补偿300元钱。
【律师回答】
对此争论不下的扎手问题,有律师以为,假如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驭员能够回绝补偿;假如是有证狗,就阐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能够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假如没有,则阐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职责,司机也可回绝补偿;再次,要看驾驭员有无违法驾车,假如狗证完全,主人尽到监管职责,驾驭员无违法,两边就应该洽谈处理;驾驭员违法驾车,则应无条件补偿。两边定见一向谈不拢,能够向法院提申述讼。
依据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发布的《关于交通事端处理中有关问题的定见》第三款之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在路途上发作磕碰、碾压、刮擦,形成宠物犬只等伤亡的依照交通事端处理,在此类事端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许牵引不妥引发事端的,其所有人承当事端悉数职责。
警方提示广阔市民,在带宠物狗出门时,必定要加强狗的监管,不要让其在马路上乱跑。特别是在路途行进过程中,要将宠物狗固定在某个特定的空间内,避免意外发作。假如你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
【案情简介】
轿车撞死宠物狗?主人花费上万元的费用养它,成果肇事者却未补偿一分钱!
近期,在张家港发作多起机动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端,尽管通过警方事端确定以及现场调停,可是驾驭员与宠物狗主人在对事端补偿金额方面仍是很难达到共同。关于事端补偿无法达到协议的,民警只好提议两边就民事补偿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述。 □商报记者方方通讯员肖敏
狗狗忽然窜出命丧事端
10月9日7时28分许,张家港市公安局城郊中队接110指令,在华昌路上发作一同小轿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端,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勘查。据调查,事发时小车驾驭员唐某沿华昌路由北向南行进右转弯时,遇到徐某驾驭电动车沿338省道由东往西右转弯,此刻电瓶车上的宠物狗忽然从踏板上跳下来,唐某无法躲避,一会儿将宠物狗撞死。事发后,唐某表明因徐某对小狗的监管不力才导致了小狗逝世,是徐某的小狗“成心”撞了他的车,而徐某则咬定唐某撞死了小狗,小狗是他前年花3000元购买的,要求唐某补偿,两边为此发作争论。后经民警现场调停,两边达到共同定见,唐某付出徐某400元作为补偿。
而在之前发作的两起机动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端中,却由于两边就补偿金额问题,一向无法达到共同而一向悬而未决。无法之下,民警只好主张两边就民事补偿问题到法院申述。本年9月18日9时20分,杜某驾车行进至张家港塘市棋杆路时,无意中撞死了李某家的小狗,李某将杜某拦下,并打110报了警。民警抵达现场后,李某称自己养这只狗是为了看家护院用的,杜某将狗撞死了没有狗看家,杜某补偿的200元远远不够。
9月19日17时50分,陈某驾车行进至张家港市区前溪花园12幢门口时,撞死了袁某家的小狗。袁某随即报警,民警到现场后,称陈某将自己养了一年多的狗撞死了,要求对方至少赔付5000元。可是陈某以为自己在小区内开车速度并不快,是小狗没有拴养乱跑撞上自己的车的,而且袁某无法出示养狗证,陈某只乐意补偿300元钱。
【律师回答】
对此争论不下的扎手问题,有律师以为,假如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驭员能够回绝补偿;假如是有证狗,就阐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能够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假如没有,则阐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职责,司机也可回绝补偿;再次,要看驾驭员有无违法驾车,假如狗证完全,主人尽到监管职责,驾驭员无违法,两边就应该洽谈处理;驾驭员违法驾车,则应无条件补偿。两边定见一向谈不拢,能够向法院提申述讼。
依据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发布的《关于交通事端处理中有关问题的定见》第三款之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在路途上发作磕碰、碾压、刮擦,形成宠物犬只等伤亡的依照交通事端处理,在此类事端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许牵引不妥引发事端的,其所有人承当事端悉数职责。
警方提示广阔市民,在带宠物狗出门时,必定要加强狗的监管,不要让其在马路上乱跑。特别是在路途行进过程中,要将宠物狗固定在某个特定的空间内,避免意外发作。假如你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