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青岛死亡证明在哪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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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证明开具组织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标准人口逝世医学证明和信息挂号处理工作的告诉的相关规则,逝世证明的开具组织为:
1、《逝世证签发单位为担任救治或正常逝世查询的医疗卫生组织。
2、未经救治的非正常逝世证明由公安司法部分依照现行规则及程序处理。
注:我市居委会已不再具有开具《逝世证的权利。
《逝世证是进行户籍刊出、殡葬等人口处理的凭据,由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分一起处理。
(一)死者家属持《逝世证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刊出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处理死者户籍刊出手续,加盖第三、四联公章(在医疗卫生组织内逝世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签章)。死者家属持第四联《居民逝世殡葬证到殡仪馆处理尸身火化手续,殡仪馆凭第四联处理殡葬手续。
(二)《逝世证第一联是原始凭据,由出具单位随病案保存或按档案处理永久保存,以备查询。第二联由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分永久保存。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由民政部分搜集保存。
(三)纸质《逝世证由卫生计生部分一致印制,发放规模为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底层医疗卫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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