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能享受产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23:27女职工休产假一般是从临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假如是晚婚晚育则能够前后长至四个月。一般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不得下降其薪酬或解雇。那未婚生育者也能够享用产假以及产假期间的待遇吗?下面咱们就来看看相关律师的回答吧!期望对大家能有所协助!
未婚生育能享用产假吗
网友发问:
我供职于一家国有公司,和男友没有办结婚登记就同居了。现我怀孕了,考虑到自己年纪偏大等要素,我决议生下这个孩子。单位知道后,勒令我去做“人流”,说假如未婚生育不光不能请产假、享用生育稳妥待遇,还要遭到处置。请问,单位的说法有法令依据吗?
律师回答:
你单位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首要,你有权请产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则:“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需有怀孕和生育的现实,职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同意。
其次,你未婚生育违背计划生育方针,故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则》第15条规则:“女职工违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则的,其劳动保护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则处理,不适用本规则。”各省(市、区)拟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均规则,违背国家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用生育补贴(产假薪酬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稳妥待遇,即产假期间中止其薪酬福利待遇,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归,妊娠、临产、产褥期的全部费用自理。
最终,未婚生育的行为应遭到必定的处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2条规则,违背计划生育法令、法规的规则生育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置;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许安排给予纪律处置。
有些省(市、区)还规则,违背计划生育方针生育子女的,在必定期限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升职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