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能否追回被偷卖的房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19:56
假如一个房子是归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进行生意的时分,必需求通过两边的赞同才能够,即便这个房产证上的姓名归于一个人的姓名,那么也是需求两边赞同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老公能否追回被偷卖的房子
房子被妻子偷卖了
殷某和妻子李某爱情欠好,2013年协议将坐落南京市某区的一套挂号在殷某名下的别墅归女儿,待女儿年满18周岁过户给女儿,作为女儿的陪嫁。可是令殷某万万没想到,在2014年头,李某居然悄悄拿走了殷某的房产证、土地证和身份证,带上一份委托书,来到本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将别墅挂出。当年末,李某和他人签定房子中介生意合同,价格410万元。因房产买卖有必要自己参与,2014年12月,她与一名与殷某长相及其类似的男人,到本市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过后发现这人是假充的。妻子拿到钱今后就人间蒸发了。殷某无法,满怀期望的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吊销房产局的过户挂号,却不料某区法院一审判殷某败诉。“分明是我的房子,为什么法院不能吊销过户手续?”殷某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殷某不服,提起上诉,本市中院二审又判他败诉。
依据《物权法》第106条有明确规则,假如房产是好心获得,房管局的过户手续就不能吊销。虽然在房管局时,李某没有提交固定的格局合同,但由于有房管局规划的审批表,有两边的签名、买卖内容、买卖价格等信息,契合合同的格局,能够认为是合同,这个过户手续是有用的。
《物权法》第106条第一款规则:“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许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还有规则外,契合下列景象的,受让人获得该不动产或许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好心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按照法律规则应当挂号的现已挂号,不需求挂号的现已交付给受让人”。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房子被妻子偷卖了,那么假如房产是好心获得,房管局的过户手续就不能吊销,可是假如,妻子对房子是没有处置权的,就能够追回,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许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老公能否追回被偷卖的房子
房子被妻子偷卖了
殷某和妻子李某爱情欠好,2013年协议将坐落南京市某区的一套挂号在殷某名下的别墅归女儿,待女儿年满18周岁过户给女儿,作为女儿的陪嫁。可是令殷某万万没想到,在2014年头,李某居然悄悄拿走了殷某的房产证、土地证和身份证,带上一份委托书,来到本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将别墅挂出。当年末,李某和他人签定房子中介生意合同,价格410万元。因房产买卖有必要自己参与,2014年12月,她与一名与殷某长相及其类似的男人,到本市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过后发现这人是假充的。妻子拿到钱今后就人间蒸发了。殷某无法,满怀期望的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吊销房产局的过户挂号,却不料某区法院一审判殷某败诉。“分明是我的房子,为什么法院不能吊销过户手续?”殷某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殷某不服,提起上诉,本市中院二审又判他败诉。
依据《物权法》第106条有明确规则,假如房产是好心获得,房管局的过户手续就不能吊销。虽然在房管局时,李某没有提交固定的格局合同,但由于有房管局规划的审批表,有两边的签名、买卖内容、买卖价格等信息,契合合同的格局,能够认为是合同,这个过户手续是有用的。
《物权法》第106条第一款规则:“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许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还有规则外,契合下列景象的,受让人获得该不动产或许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好心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按照法律规则应当挂号的现已挂号,不需求挂号的现已交付给受让人”。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房子被妻子偷卖了,那么假如房产是好心获得,房管局的过户手续就不能吊销,可是假如,妻子对房子是没有处置权的,就能够追回,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许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