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员工可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03:08

国有企业施行重组,职工单方面以确认劳作联系时所根据的状况发作严重改变为理由,提出免除劳作联系(未签定劳作合同)。企业现在依然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重组后发展前景,该职工的岗位、收入等并没有发作改变。企业赞同免除与其的劳作联系,是否需求付出经济补偿?职工的行为属主动辞去职务,职工所着重的严重改变不该成为其理由,对否?
用人单位重组后,应当由重组后的单位持续与职工实行原劳作合同。因为重组导致原劳作合同不能实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改变劳作合同。不能改变的,企业可免除劳作合同,可是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公司与职工的劳作合同并非不能实行,因而,职工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付出经济补偿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