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管理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8:00银行业金融安排应仔细实行下列信息系统办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办理的法令、法规和技能标准,执行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树立有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内部操控规程,清晰信息系统危险办理岗位责任准则,并监督执行;
(三)担任安排对本安排信息系统危险进行检查、评价、剖析,及时向本安排专门委员会和银监会及其派出安排报送相关的办理信息;
(四)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安排陈述本安排发作的严重信息系统事端或突发事件,并按有关预案快速呼应;
(五)每年经董事会或其他决策安排检查后向银监会及其派出安排报送信息系统危险办理的年度陈述;
(六)做好本安排信息系统审计作业;
(七)合作银监会及其派出安排做好信息系统危险监督检查作业,并依照监管定见进行整改;
(八)安排本安排信息系统从业人员进行信息系统有关的事务、技能和安全训练;
(九)展开与信息系统危险办理相关的其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