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热点推荐:阿拉善各种户口申报所需材料一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8:23

  关于阿拉善各种户口申报所需资料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出世申报
  婴儿(包含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世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许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许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世挂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出世申报请求;
  (二)出世医学证明或儿童出世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爸爸妈妈两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爸爸妈妈结婚证(非婚生的在外)。
  1996年1月1日后出世无出世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请求补发。
  在港、澳、台或境外以及跨省异地出世的新生儿,申报户籍挂号时,所执《出世医学证明需本地处理机构加盖出世医学证明处理专用章承认。
  《出世医学证明只挂号爸爸妈妈一方的,随挂号一方父亲或母亲申报出世挂号;要求随未清晰一方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世挂号的,凭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亲子判定证书、未清晰一方的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处理。
  除标准规则的特殊情况外,婴儿申报出世挂号只能随父或随母。派出所处理出世申报挂号时,有必要依据出世医学证明上记载,在监护人一栏精确填写婴儿的爸爸妈妈名字和联系。
  1996年1月1日前出世无儿童出世保健卡,无法补办出世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出世医院原始出世接产记载等相关证明资料,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处理。对未在医疗单位临产或许其他原因无法获得出世医院原始记载的,奉告当事人能够供给以下资料请求处理:
  (一)出世申报请求;
  (二)爸爸妈妈两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爸爸妈妈结婚证(非婚生的在外);
  (四)亲子判定证书;
  (五)骨龄判定证明或防疫卡、学籍学历等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1.夫妻两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团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世挂号。
  2.对夫妻两边均为单位团体户口的,应当要求其将户口迁至合法固久居处后,再处理子女出世挂号;无合法固久居处的,所生子女能够随父或随母单位团体户口申报出世挂号,迁出时一起迁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出世申报请求;
  (二)出世医学证明或儿童出世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爸爸妈妈两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爸爸妈妈结婚证(非婚生的在外);
  (五)爸爸妈妈两边单位团体户证明。
  3.一般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两边户口均为学生团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能够在征得该子女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赞同后,随该子女祖爸爸妈妈或许外祖爸爸妈妈申报出世挂号。待夫妻一方或许两边结业并处理户口搬迁后,再处理该子女户口搬迁。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出世申报请求;
  (二)出世医学证明或儿童出世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祖爸爸妈妈或许外祖爸爸妈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爸爸妈妈结婚证(非婚生的在外);
  (五)爸爸妈妈两边院校单位团体户证明。
  4.一般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团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团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团体户口一方申报出世挂号。
  5.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当地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当地居民一方申报出世挂号。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学生团体户口居民的,所生子女能够在征得该子女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赞同后,随该子女祖爸爸妈妈或许外祖爸爸妈妈申报出世挂号。夫妻两边均为现役军人的,能够在征得该子女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赞同后,随该子女祖爸爸妈妈或许外祖爸爸妈妈申报出世挂号,待一方退役后再处理该子女户口搬迁。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出世申报请求;
  (二)出世医学证明或儿童出世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祖爸爸妈妈或许外祖爸爸妈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爸爸妈妈结婚证(非婚生的在外);
  (五)部队现役军人证明和院校单位团体户证明,或爸爸妈妈两边部队现役军人证明。
  6.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所生具有我国国籍的子女要求回国落户的,能够向父亲或许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世挂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出世申报请求;
  (二)国外或许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世证明原件;
  (三)子女和爸爸妈妈回国运用的旅行证或许护照;
  (四)爸爸妈妈两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五)爸爸妈妈结婚证。
  所生子女已获得住在国长时间(永久)居留权,或许已在住在国接连合法居留满5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裔回国久居证。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