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杭州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21:08关于杭州经济适用房借款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借款条件]
一、员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应当一起契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按规则正常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且在请求借款时已接连缴存12个月以上;
(二)购买、缔造、翻建、大修住宅为本市自住一般住宅,有契合法令规则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资料,并赞同以所购、建住宅作为借款担保;
(三)购、建不同类型的住宅,首付款份额等条件如下:
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宅)的,所购住宅应属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公司签定借款协作协议的楼盘;对借款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的家庭,首付份额不低于购房款的20%;一起不低于楼盘协作协议中约好的最低首付款份额。
二、二次借款条件
员工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本市计算部分发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0年度杭州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86平方米),为改进寓居条件购买第二套一般自住宅的,可请求第二套住宅公积金借款。第二套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借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1.1倍履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