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9:37哪些归于个人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第十九条 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维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一方因育婴子女、照顾白叟、帮忙另一方作业等支付较多责任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为夫妻一方的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这一条值得注意,曾经有规则婚前产业在成婚后几年就会转化为一起产业,现在依照新的司法解说,不论通过多少年,只需符合规则,婚前个人产业始终是婚前个人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