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佛山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21:16关于佛山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处理目标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目标
年龄在18一49周岁,脱离户籍所在地,到广东省外其他地区暂住15日以上的本区户籍的育龄人员;
注:在省内暂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可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契合以上条件规则,但属以下状况之一者,不须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在校学生;
(2)外出进修、参加会议和培训班等;
(3)现役军人;
(4)短期公事出差、旅行、看病和过境;
(5)其他特殊状况,由现居住地地级市计划生育部分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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