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手续时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23:2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非京籍女员工享用生育补助的手续时怎么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问:我单位关于非京籍女员工生育补助报销一向参阅女员工出产前的薪酬水平补助。施行新政后,假如给单位的非京籍女员工上生育稳妥的话,9月份前出产,生育补助依照哪个规范发放?是自己出产前的薪酬水平,仍是全单位的均匀薪酬水平*产假天数?
答:是依照你单位4月申报的员工均匀薪酬作为收取生育补助的基数。
详细文件:京人社医发〔〕334号关于调整本市员工生育稳妥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
一、参与本市生育稳妥的员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用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用生育补助。生育补助依照员工地点用人单位月缴费均匀薪酬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补助即为产假薪酬,生育补助高于自己产假薪酬规范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补助低于自己产假薪酬规范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与生育稳妥的员工,本告诉履行之日前现已生育或计划生育享用产假,本告诉履行之日后申报生育补助的,依照本告诉规则的生育补助计发方法核算生育补助。
二、依照本告诉规则,新归入参保规模的女员工,自本告诉履行之日起9个月内临产的,可即时申领享用相应的生育补助待遇;自本告诉履行之日起9个月后临产的,如接连缴费缺乏9个月,其生育补助由用人单位付出。
三、参保员工临产前接连缴费缺乏9个月,临产之月后接连缴费满12个月的,员工的生育补助由生育稳妥基金予以补支。补支规范为申报收取补助之月,用人单位员工月缴费均匀薪酬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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