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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人婚姻构成犯罪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2:58
武士是保护国家安稳的重要保障,保护武士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损坏武士婚姻的情节较一般状况更为严峻。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损坏武士婚姻构成犯罪的应负什么法令职责的相关材料。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损坏军婚罪的法令职责:
我国《婚姻法》第49条规则:“其他法令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令职责还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我 国《刑法》第259条规则:“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同居或许成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利用职权、从属联系,以钳制手法奸污现役武士的妻 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由此可见,损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同居或许成婚的行为。
对损坏武士婚姻情节一般的,武士自己不肯张扬的,为防止扩展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阻止其不法行为。关于损坏武士婚姻,形成武士家庭决裂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职责。
对现役武士的爱人,一般不科罪处分,但对隐秘事实真相,诈骗别人与之成婚的现役武士的爱人,在不阻碍武士婚姻联系的前提下,能够依照重婚罪处理。
二、损坏武士婚姻罪首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其处理成婚登记手续,骗得成婚的;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大众也认为是夫妻联系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却较长时刻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日子,这种联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联系为根底,往往有经济和其他日子方面的特殊联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联系。
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长时间通奸,情节恶劣或许形成夫妻联系决裂严峻后果的。
长时间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武士的爱人怀孕或许生育等等。形成武士夫妻联系决裂的严峻后果首要表现为:被告人离间、教唆现役武士的爱人闹离婚,现役武士的爱人严峻优待现役武士,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武士的爱人或现役武士提出离婚的。
综上所述,虐待武士婚姻是在法令中看来是一种犯罪过为,既然是一种犯罪过为,则应该为自己的罪过承当相应的职责。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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