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8:55员工生育稳妥待遇规范
生育稳妥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补贴和一次性养分补助。
其间,生育医疗费用包含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包含产前检查费、住院临产期间医疗费用、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或引产的医疗费用。
参与生育稳妥的员工发作的产前检查费用,契合生育稳妥规则的,由生育稳妥基金按限额付出,限额规范为1000元/人。
参与生育稳妥的员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临产、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契合生育稳妥规则的,由生育稳妥基金全额付出。
参与生育稳妥的员工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临产期间发作的医疗费用,契合生育稳妥规则的,4200元以下部分由生育稳妥基金全额付出,4200元以上部分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90%(个人承当10%)。参与生育稳妥的员工在三级医疗机构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契合生育稳妥规则的,由生育稳妥基金全额付出。
此外,员工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养分补助,规范为统筹区域上年度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的2%。生育补贴依照员工产假或度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员工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除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