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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13:11

状况:有用发布日期:1997-10-06收效日期:1997-10-06发布部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鲁国税流二[1997]12号
各市、区域国家税务局:依据各市地在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方针履行中反映的有关方针间题,咱们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拟定了“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定见”,并经全省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消费税专业会议上评论,现发给你们,请速照履行。1、省局鲁国税流二[1997]004号文规则,“托付金融组织发放借款应纳的营业税,以受托发放借款的金融组织为扣缴义务人并向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税”。对受托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部分是否由金融组织逐级汇总向省局所属直属分局处理交税申报问题。受托发放的借款,托付方是交税人,受托方仅仅代扣代缴义务人。因而金融组织汇总申报交税不该包含代扣代缴的税款部分。金融组织受托发放借款应纳的营业税应向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5号文规则,对超越催收借款核算年限的逾期借款可按实践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据了解国家各大商业银行与城市信用社、乡村信用社等当地银行的催收借款核算年限财政规则上不一致,怎么把握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45号文规则,催收借款的核算年限可按各银行财政处理的有关规则处理。
3、依照营业税有关规则,保险业的纳税规模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他运营保险业务的单位运营的保险业务。省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局向社会处理养老保险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咱们以为,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局的保险业务是为了协作国家工作等方针,保证失业人员的再工作和退离休人员的日子保证而开办的非商业性保险业务,归于政府行为。对此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咱们已请示了国家税务总局,在总局未清晰答复前,咱们定见,暂缓征营业税。
4、乡村兴办的乡村协作基金会,将筹措的资金发放给入会会员或会员外的单位和个人,并收取必定的资金占用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65号文)的规则精力,对乡村协作基金会发放的贷欲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或利息收入的应当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非金融组织从境外借入资金,托付金融组织将资金贷给其他企业,怎么核算征收营业税问题。在征收营业税时,由最终将借款发放给运用单位或个人并获得借款利息的经办组织代扣托付方应纳的营业税,在核算应纳的营业税时,托付方有必要供给借入资金担负利息的合法凭证,以此核算应纳的营业税并向经办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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