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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监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03:41

1、社会保险监督组织是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组织,由政府或政府指定部分、单位和被保险人三方代表按等比例准则组成,依法监督工伤保险基金的出入、办理。社会保险监督组织的活动方法由规章规则,其规章由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2、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保险部分的基金出入和单位按规则交纳工伤保险费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各级社会保险部分应树立内部审计组织,健全内部审计准则。
3、被保险人和工会组织有权监督单位照实陈述因工伤亡状况。
4、社会保险部分有权对单位的人数、薪酬总额、缴费薪酬、工伤保险待遇发放等状况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状况进行稽察;单位应定时向被保险人发布缴费状况,承受被保险人及有关部分监督。
5、单位和被保险人有权向社会保险部分查询本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待遇付出状况;社会保险部分应当供给相应的咨询、查询服务。
拜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布告第25号 )
发布日期: 1998年10月18日
履行日期: 199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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