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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违法案件律师是怎样点评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05:04
商标署理是指署理人在署理权限范围内,以被署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令行为,所发生的法令结果直接归归于被署理人。商标署理是民事托付署理的一种,即署理权限内以被署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令行为,是社会法令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跟着商标署理职业的迅速发展,其间个商标署理人在其别署理公司为寻求高额赢利,选用一些违法手法吸引事务。现对一些商标署理违法事例进行分析,以期到达警示效果。
一、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杂商标进行虚伪宣扬来吸引事务
事例:北京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吸引商标署理事务,事前搜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报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托付其请求注册商标,从而诱导受害企业托付其署理商标示册。这种行为构成虚伪宣扬违法行为。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
律师点评: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归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差异又有联络,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共同,可是并不是一切的企业字号都需求用商标示册进行维护,虚拟企业字号或版权现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二、对外宣扬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署理组织”名义来吸引事务
事例:北京某公司为吸引事务,在其运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克己文书资料的抬头上印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署理组织”字样,一起在其网站上宣扬 “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署理组织”,在运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署理组织”的名义进行宣扬。这种行为构成虚伪宣扬违法行为。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
律师点评:现在从事商标署理事务仅需在当地工商机关处理注册挂号,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存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署理组织”,是归于虚伪宣扬。
三、以商标受理请求混杂商标核准注册,以虚伪的不切合实践的许诺来吸引事务
事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作业人员在联络事务时口头许诺 “商标示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时间协作达成协议,商标示册成功率到达98%”。“署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伪宣扬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
律师点评:商标示册需求经过严厉的方式检查和本质检查。单个商标署理公司口头许诺确保商标示册成功,实践合同签定的却是商标示册受理经过。
四、运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伪夸张宣扬来吸引事务
事例:某公司在网站上声称“创业者大多数来自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具有丰厚商标专利事务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及中青年主干”、“具有数十名律师、商标、专利署理人及美术设计师”等。经查实,上述内容均属夸张虚伪宣扬,其行为构成虚伪宣扬违法行为。被罚款3万元。
律师点评:企业的网站宣扬应当实在合法,运用的数据应当实在、精确,不得进行夸张虚伪宣扬来吸引事务。
五、外地商标署理公司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运营
事例:济南某公司在未获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青岛市租借场所展开商标署理事务,经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声称其为 “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职工手刺、作业牌上标示 “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
律师点评:外地商标署理公司如在青岛市进行运营活动,有必要依法挂号注册建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运营行为,不然即构成无照运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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