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如何证明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16:44
员工为用人单位作业,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签定合同的时分,关于劳作者而言这是十分风险,由于对方或许不供认两边存在的劳作联系的,劳作者必需求自己去收集依据,那么,劳作联系怎么证明的依据有哪些?听讼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常识。
1、收集薪酬卡、薪酬存折、薪酬条或其它薪酬发放记载(最好有单位盖章)、员工花名册。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作者购买社保,劳作者能够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
3、收集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作业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4、收集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挂号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5、收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载(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6、搭档的证言。让搭档出书面证言,但此类依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搭档一般需求到庭作证;二是搭档需求自己有依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也便是说他需求有出具该证言的才能。
7、收集载有劳作者姓名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方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作者姓名的各种告诉、作业任务单、录用告诉书、介绍信、报到表等书面资料。
8、收集劳作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定的文件等。比方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能够作为证明劳作联系的依据。
9、录音、录像、相片。有些劳作者或许什么书面依据都收集不到,假如这样,就需求劳作者去发明依据,比方录音、录像和摄影。录音最好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洽谈商洽两边劳作联系事宜的录音。摄影和录像最好是拍照劳作者在作业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状况。
10、收集网络信息。现在许多企业的大部分作业和沟通是在网络上进行,碰到这种,用人单位网页挂号的各种布告或音讯,或许劳作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谈天信息的记载也能够作为依据劳作联系的依据。但这类依据有些难点,比方:谈天信息的依据需求证明谈天的两边是劳作者和用人单位的作业人员,这个一般很难做到。别的,网页或谈天记载在作为依据前需求先公证。
11、收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洽谈商洽详细事宜时的手机短信来往和电话录音也能够证明劳作联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相同的问题,有必要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12、收集劳作监察部分的处理结果。假如劳作者尽头一切方法都无法收集到上述任何依据,那么只要终究一个方法,便是测验向当地劳作监察部分投诉,让其协助劳作者收集有利的依据。为什么说是测验,由于此方法不在劳作者的掌控范围内,终究能否收集到有利依据,需取决于许多要素。
工伤供认劳作联系是否是有必要的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作联系是工伤供认的条件,劳作保证部颁发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工伤供认权,当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合时,其两边的劳作联系很清晰,工伤供认部分也会在认可两边存在劳作联系的条件下供认受伤员工是否属工伤。但是,国家供认现实劳作联系的存在,在受伤员工与用人单位未缔结书面合时,其要求供认工伤往往遭到是否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阻止,这时,两边现实劳作联系的供认是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来作为,仍是由其他部分来作为,成为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难题。
相关法令规则,供认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作联系的法定权利在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和人民法院。但关于工伤供认中的劳作联系“供认”,在以下法令条款中又有规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则,提出工伤供认请求需求供给的资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工伤供认方法》第五条也规则:“提出工伤供认请求应当填写《工伤供认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劳作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树立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以上规则均要求在供认工伤时,劳作保证行政部分首要要“供认”受伤员工与所在单位存在劳作联系。
但是,要求劳作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缔结合同的状况下供给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相关依据的确很难。为此,劳作保证部在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该《告诉》体系地清晰了劳资两边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景象及供认两边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参照凭据”。再之后,一些省份也针对《工伤保险条例》规则的供认工伤中存在劳作联系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则。如江苏省劳作保证厅在《关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清晰规则:“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对能开始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及契合工伤供认请求其他条件的请求,应予受理。”
以上均要求请求工伤供认需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首要“供认”两边是否存在劳作联系,关于未缔结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而言,由此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当事人对工伤供认不服往往因两边是否存在现实劳作联系而引发争议,建议不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一方会在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作出工伤供认后,将其告至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另一方面,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在供认受伤员工是否是工伤的条件是供认两边存在现实劳作联系,可供认劳作联系之诉的权利在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和人民法院。所以,员工遭到损伤后,往往就工伤供认的一起因劳作联系需求供认而难以应对许多诉讼,苦不堪言。与此一起,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为了防止行政官司,也只好将现实劳作联系不甚明晰的工伤供认先“间断”或许爽性“停止”完事。
劳作联系怎么证明这些都能成为依据?在遇到了用人单位不愿供认劳作联系的时分,劳作者要能及时经过法令途径来保护自己权益哦。在证明劳作联系的时分不知道自己拿到的依据是否合理能维权时,请您都来听讼网问询律师。
1、收集薪酬卡、薪酬存折、薪酬条或其它薪酬发放记载(最好有单位盖章)、员工花名册。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作者购买社保,劳作者能够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
3、收集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作业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4、收集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挂号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5、收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载(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收集到上述依据原件,可采纳复印或摄影方法收集。
6、搭档的证言。让搭档出书面证言,但此类依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搭档一般需求到庭作证;二是搭档需求自己有依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也便是说他需求有出具该证言的才能。
7、收集载有劳作者姓名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方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作者姓名的各种告诉、作业任务单、录用告诉书、介绍信、报到表等书面资料。
8、收集劳作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定的文件等。比方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能够作为证明劳作联系的依据。
9、录音、录像、相片。有些劳作者或许什么书面依据都收集不到,假如这样,就需求劳作者去发明依据,比方录音、录像和摄影。录音最好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洽谈商洽两边劳作联系事宜的录音。摄影和录像最好是拍照劳作者在作业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状况。
10、收集网络信息。现在许多企业的大部分作业和沟通是在网络上进行,碰到这种,用人单位网页挂号的各种布告或音讯,或许劳作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谈天信息的记载也能够作为依据劳作联系的依据。但这类依据有些难点,比方:谈天信息的依据需求证明谈天的两边是劳作者和用人单位的作业人员,这个一般很难做到。别的,网页或谈天记载在作为依据前需求先公证。
11、收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洽谈商洽详细事宜时的手机短信来往和电话录音也能够证明劳作联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相同的问题,有必要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12、收集劳作监察部分的处理结果。假如劳作者尽头一切方法都无法收集到上述任何依据,那么只要终究一个方法,便是测验向当地劳作监察部分投诉,让其协助劳作者收集有利的依据。为什么说是测验,由于此方法不在劳作者的掌控范围内,终究能否收集到有利依据,需取决于许多要素。
工伤供认劳作联系是否是有必要的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作联系是工伤供认的条件,劳作保证部颁发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工伤供认权,当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合时,其两边的劳作联系很清晰,工伤供认部分也会在认可两边存在劳作联系的条件下供认受伤员工是否属工伤。但是,国家供认现实劳作联系的存在,在受伤员工与用人单位未缔结书面合时,其要求供认工伤往往遭到是否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阻止,这时,两边现实劳作联系的供认是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来作为,仍是由其他部分来作为,成为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难题。
相关法令规则,供认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作联系的法定权利在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和人民法院。但关于工伤供认中的劳作联系“供认”,在以下法令条款中又有规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则,提出工伤供认请求需求供给的资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工伤供认方法》第五条也规则:“提出工伤供认请求应当填写《工伤供认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劳作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树立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以上规则均要求在供认工伤时,劳作保证行政部分首要要“供认”受伤员工与所在单位存在劳作联系。
但是,要求劳作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缔结合同的状况下供给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相关依据的确很难。为此,劳作保证部在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该《告诉》体系地清晰了劳资两边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景象及供认两边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参照凭据”。再之后,一些省份也针对《工伤保险条例》规则的供认工伤中存在劳作联系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则。如江苏省劳作保证厅在《关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清晰规则:“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对能开始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及契合工伤供认请求其他条件的请求,应予受理。”
以上均要求请求工伤供认需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首要“供认”两边是否存在劳作联系,关于未缔结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而言,由此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当事人对工伤供认不服往往因两边是否存在现实劳作联系而引发争议,建议不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一方会在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作出工伤供认后,将其告至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另一方面,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在供认受伤员工是否是工伤的条件是供认两边存在现实劳作联系,可供认劳作联系之诉的权利在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和人民法院。所以,员工遭到损伤后,往往就工伤供认的一起因劳作联系需求供认而难以应对许多诉讼,苦不堪言。与此一起,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为了防止行政官司,也只好将现实劳作联系不甚明晰的工伤供认先“间断”或许爽性“停止”完事。
劳作联系怎么证明这些都能成为依据?在遇到了用人单位不愿供认劳作联系的时分,劳作者要能及时经过法令途径来保护自己权益哦。在证明劳作联系的时分不知道自己拿到的依据是否合理能维权时,请您都来听讼网问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