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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违约要付什么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22:46
1、发包人的违约职责。  
(1)发包人延误付出。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刻向规划人付出规划费,每逾期付出一天,应承当付出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规划人提交规划文件的时刻顺延。逾期超越30天以上时,规划人有权暂停实行下阶段作业,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批阅作业的延误。发包人的上级或规划批阅部门对规划文件不批阅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均视为发包人应承当的危险。规划人提交合同约好的规划文件和相关材料后,依照规划人已完结悉数规划使命对待,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悉数规划费。  
(3)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依照规划人完结规划作业的发展状况按以下准则处理:  
a、规划人未开端规划作业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b、已开端规划作业但实践完结的作业量缺乏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一半付出。  
c、规划作业未悉数完结但实践作业量超越超越一半时,付出该阶段悉数规划费。  
2、规划人的违约职责。  
(1)规划过错。  
a、规划人对规划材料及文件中呈现的遗失或过错担任修正或弥补。  
b、因为规划人员过错形成工程质量事故丢失,规划人除担任采纳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丢失部分的规划费。  
c、因为规划过错导致工程实践遭到严重丢失时,应根据丢失的程度、规划人职责巨细、合同约好的百分比承当损害赔偿职责。  
(2)延误完结规划使命。
因为规划人本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给的规划材料及规划文件的时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规划费的2‰。  
(3)规划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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