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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和赠与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15:46
遗赠与赠与,都是无偿转让产业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不同也非常显着。首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两者的法令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独法令行为。遗赠人在立遗言时,不用寻求受遗赠人的赞同,即可在其遗言中作出遗赠的规则。此遗言在遗赠人逝世后即发作法令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承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两边法令行为,是一种合同联系。
赠与的建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定见表明,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明,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赞同承受赠与的意思表明。
二、两者发作法令效力的时刻不同。遗赠有必要在遗赠人逝世之后才干发作法令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作法令效力。
三、两者收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需有遗赠人的实在意思表明,而且其他条件契合法令的规则,即可收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有必要以交给赠与物为条件,不然不能收效。
四、两者的方法不同。遗赠有必要以遗言的方法进行,要契合缔结遗言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厉的方法,能够书面方法也能够口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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