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法律对附条件合同效力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21:10
【停止的效能】对附条件合同效能的规则
依据本条的规则,合同的两边可以对合同的效能附,即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某种现实状况,并以其将来发作或许不发作作为合同或许不收效的约束条件的合同。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好的、未来有可能发作的、用来约束合同效能的某种合法现实。所附条件有以下特色:
1.所附条件是由两边当事人约好的,而且作为合同的一个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差异就在于后者是由法令规则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遍及约束力的条件。因而,合同两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作的现实。曩昔的、现存的现实或许将来必定发作的现实或许必定不能发作的现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令规则的现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承继父亲遗产要比及父亲逝世,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约束合同法令效能的隶属意思表明。它同当事人约好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本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仅仅合同的隶属内容。
4.所附条件有必要是合法的现实。违法的现实不能作为条件,如两边当事人不能约好或人杀死或人作为合同收效的条件。
所附条件可分为收效条件和条件。收效条件是指派合同的效能发作或许不发作的条件。在此条件呈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果之前,合同的效能处于不确认状况,当此条件呈现后,即条件成果后,合同收效;当条件没有呈现(或成果),合同也就不收效。例如甲与乙签定买卖合同,甲赞同把房子卖给乙,可是条件是要在甲调到外地作业往后。这个条件一旦呈现后,则卖房的合同即收效。免除条件又称消除条件,是指对具有效能的合同,当合同约好的条件呈现(即成果)时,合同的效能归于消除;若确认该条件不呈现(不成果),则该合同仍保证其效能。
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的呈现对该合同的法令效能有决定性效果,依据本条的规则,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呈现时分为两种状况:收效条件的呈现使该合同发生法令效能;附免除条件的合同中,免除条件的呈现使该合同失掉效能。
这儿需求特别指出的是,附条件的合同尽管要在所附条件呈现时收效或许失效,可是关于当事人依然具有法令约束力,两边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或许免除。一旦契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假如不实行,就要补偿因而给对方形成的丢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能可分为条件成果前的效能和条件成果后的效能。条件未呈现前的效能关于附收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吊销、改变合同的拘束力和可根据条件呈现时对该合同收效的等待权;在附免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等待条件呈现时合同效能归于消除的等待权。条件呈现后效能在附收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收效,在附免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呈现后合同的效能归于消除。
因为附条件的合同的收效或许停止的效能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果或许不成果(即呈现或不呈现),而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认的,因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背诚笃信用原则的办法歹意地促进条件的成果或许阻挠条件的成果(呈现)。因而,本条第二款规则,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已成果;不正当地促进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不成果。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