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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都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15:12

廉租房请求条件有哪些?请求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户口,被当地民政部分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契合以上条件的请求人,可带着相关资料到廉租房办理中心处理廉租房即可。廉租房请求条件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我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廉租房请求条件都有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廉租房请求条件
1、请求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有必要是当地民政部分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抚育联络,并一同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分承认他处没有住宅的。
廉租房请求资料
一、普通家庭请求资料
1、请求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婚的供给离婚证;
3、寓居地住宅情况证明(《房子租借合同》、《房子所有权证》或房子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分确定的《核定表》(须供给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供给民政部分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宅拆迁的家庭须供给拆迁补偿协议;
7、需求供给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什物配租家庭请求资料
1、重残家庭须供给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供给医疗组织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寓居危房的由房子安全判定组织出具的风险房子判定书。
注:请求家庭须做出声明,赞同市区(县)住宅保证办理部分向其它有关政府部分(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组织(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办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查询其家庭收入、住宅、财物等情况,并讨取相关证明。
廉租房请求流程
1、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求;
2、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对请求人家庭收入、家庭住宅情况进行审阅,并张榜公布,然后将请求资料同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分;
3、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分将契合条件的请求人的请求资料转同级民政部分;
4、民政部分将契合规则请求人,提出审阅定见,并反应同级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分;
5、经审阅,家庭收入、家庭住宅情况契合规则条件的,由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①对经公示无贰言或许贰言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宅保证目标予以挂号,书面通知请求人,并向社会揭露挂号成果。
②经审阅,不契合规则条件的,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分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阐明理由。请求人对审阅成果有贰言的,能够向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分申述。
哪些人不能请求廉租房
1、独身(含离婚)请求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分确定的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孤儿在外;
2、离婚缺乏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宅转让行为且转让住宅的建筑面积超越廉租住宅保证面积规范的,不归入保证规模。但请求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转让住宅并供给有关证明的在外;
4、收取城镇居民社会保证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子拆迁办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则方针取得补偿安顿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寓居宅屋的;
6、具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修、购买商业用房或高规范装饰现有住宅的。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廉租房请求条件都有什么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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