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代位继承有什么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0:59
代位承继的特色有哪些?代位承继最明显的特征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子女,可是代位承继人不受辈数的约束,被代位承继未损失承继权,只适用于法定承继中。下面将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关于代位承继的特色。
我国代位承继的特色:
代位承继,又称“直接承继”。是指在法定承继中,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爸爸妈妈的承继次序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的法令准则。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承继的条件条件,也是我国代位承继准则的明显特征。
2、代位承继人不受辈数的约束,亦即代位人可所以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说说明晰“后辈直系血亲”的规模。
3、代位承继是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中规矩的“血亲”是既包含天然血亲,一起也包含拟制血亲,即被承继人的养子女和已构成抚育联络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承继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构成抚育联络的继子女;被承继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承继人已构成抚育联络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承继人。
4、被代位人未损失承继权,代位承继人所承继的产业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承继的那部分,假如被代位人损失了承继权,那么相应的代位承继人也不能承继产业。
5、代位承继只适用于法定承继。遗言承继不发作代位承继,遗言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遗言不得履行,依照法定承继来承继。
6、在代位承继中,爱人不得相互代位承继,即老公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后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承继。
7、发作代位承继时,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的承继位置与榜首次序的承继人一起承继,代位承继人与榜首次序承继人具有相同的法令效力。假如榜首次序没有其他承继人,那么代位承继将作为仅有的承继人,获得悉数遗产。
相关常识内容——法定承继具有以下特征:
1、法定性。
法定承继的承继人规模、承继次序和承继比例及遗产分配原则都是由法令直接规矩的,而不是由被承继人决议的。
2、强行性。
法定承继是由法令直接规矩的,归于强行性的法令标准,具有遍及适用的强制性法令效力,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无权改动或扫除其适用。而遗言承继则听任于被承继人的个人毅力,被承继人得就承继人的规模、次序和比例依照自己的志愿做出组织,除法令特别规矩外,被承继人有权恣意处置自己的产业。
3、亲属身份性。
法定承继是以特定的亲属身份为条件和根底。亲属身份权是法定承继的根源,法定承继则是亲属身份权的派生。各国法令关于法定承继人的规模、次序、承继比例的规矩,都是根据婚姻联络、血缘联络和抚育联络。乃至有的英国学者以为:“无遗言承继规矩来源于非常盛行的家庭概念,而且它能够说是家庭法的附录”。
从本质上讲,法定承继联络是具有身份性质的产业联络。我国现行承继法规矩的法定承继人的规模和次序,根据的便是婚姻法对血亲联络远近的区分,与被承继人没有血亲联络和血缘联络较远的亲属一般被扫除在承继人之外。而经过遗言分配遗产与人身联络的联络,就不是这样亲近。遗言人能够将遗产给予与其没有亲属联络的人,也能够给予国家或社会组织。
4、弥补约束性。
法定承继是遗言承继的弥补。法定承继虽作为重要的承继方法,但只适用于无遗言承继或遗言无效的情况下,所以,就其法令效力而言,遗言承继优先于法定承继。一起,法定承继又约束着遗言承继的适用规模。根据我国承继法,遗言人只能在法定承继人规模内指定遗言承继人,而且应当为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否则将导致该部分遗言无效。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损失承继权或遗言承继人逝世的,不适用于遗言承继,而是依法复归为法定承继。
我国代位承继的特色:
代位承继,又称“直接承继”。是指在法定承继中,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爸爸妈妈的承继次序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的法令准则。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承继的条件条件,也是我国代位承继准则的明显特征。
2、代位承继人不受辈数的约束,亦即代位人可所以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说说明晰“后辈直系血亲”的规模。
3、代位承继是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中规矩的“血亲”是既包含天然血亲,一起也包含拟制血亲,即被承继人的养子女和已构成抚育联络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承继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构成抚育联络的继子女;被承继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承继人已构成抚育联络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承继人。
4、被代位人未损失承继权,代位承继人所承继的产业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承继的那部分,假如被代位人损失了承继权,那么相应的代位承继人也不能承继产业。
5、代位承继只适用于法定承继。遗言承继不发作代位承继,遗言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遗言不得履行,依照法定承继来承继。
6、在代位承继中,爱人不得相互代位承继,即老公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后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承继。
7、发作代位承继时,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的承继位置与榜首次序的承继人一起承继,代位承继人与榜首次序承继人具有相同的法令效力。假如榜首次序没有其他承继人,那么代位承继将作为仅有的承继人,获得悉数遗产。
相关常识内容——法定承继具有以下特征:
1、法定性。
法定承继的承继人规模、承继次序和承继比例及遗产分配原则都是由法令直接规矩的,而不是由被承继人决议的。
2、强行性。
法定承继是由法令直接规矩的,归于强行性的法令标准,具有遍及适用的强制性法令效力,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无权改动或扫除其适用。而遗言承继则听任于被承继人的个人毅力,被承继人得就承继人的规模、次序和比例依照自己的志愿做出组织,除法令特别规矩外,被承继人有权恣意处置自己的产业。
3、亲属身份性。
法定承继是以特定的亲属身份为条件和根底。亲属身份权是法定承继的根源,法定承继则是亲属身份权的派生。各国法令关于法定承继人的规模、次序、承继比例的规矩,都是根据婚姻联络、血缘联络和抚育联络。乃至有的英国学者以为:“无遗言承继规矩来源于非常盛行的家庭概念,而且它能够说是家庭法的附录”。
从本质上讲,法定承继联络是具有身份性质的产业联络。我国现行承继法规矩的法定承继人的规模和次序,根据的便是婚姻法对血亲联络远近的区分,与被承继人没有血亲联络和血缘联络较远的亲属一般被扫除在承继人之外。而经过遗言分配遗产与人身联络的联络,就不是这样亲近。遗言人能够将遗产给予与其没有亲属联络的人,也能够给予国家或社会组织。
4、弥补约束性。
法定承继是遗言承继的弥补。法定承继虽作为重要的承继方法,但只适用于无遗言承继或遗言无效的情况下,所以,就其法令效力而言,遗言承继优先于法定承继。一起,法定承继又约束着遗言承继的适用规模。根据我国承继法,遗言人只能在法定承继人规模内指定遗言承继人,而且应当为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否则将导致该部分遗言无效。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损失承继权或遗言承继人逝世的,不适用于遗言承继,而是依法复归为法定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