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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15:40

青岛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有哪些?
青岛住宅公积金告贷目标
告贷请求人应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是所购住宅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
青岛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二)契合请求告贷的住宅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资料,且购房首付款份额契合规则要求;
(四)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信誉杰出,有按规则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五)赞同处理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告贷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告贷请求人购买新建住宅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定告贷协作协议;告贷请求人购买再买卖住宅(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买卖住宅的售房人(即原住宅产权人)不得为其爱人;
(七) 告贷请求人及爱人均无没有还清的公积金告贷;二次请求公积金告贷,须初次公积金告贷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告贷中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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