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制度的变更是法制的退步还是法制的进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12:50
法令是公民意志的表现,公民拟定法令便是为了束缚官权利。点评一部新法令是前进了仍是让步了,要看它是束缚了官权利,仍是束缚了民权利。
2013年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在诉讼署理人的规则上束缚了官权利,是我国法制的前进。
依据旧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下列人员能够作为诉讼署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许地点单位引荐的人;
(四)经公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
“经公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是放纵官权利的条款。什么样的公民能够作为诉讼署理人,由法院说了算。这样的规则就会形成以下不良后果:听法官话的人能够做诉讼署理人,给法官送礼的人能够做诉讼署理人,法官的亲朋好友能够做诉讼署理人。法官不喜欢公民法院有权不答应他们做诉讼署理人。
自2013年1月1日起,依据新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下列人员能够被托付为诉讼署理人:
(一)律师;
(二)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许工作人员;
(四)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引荐的公民。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公民署理仍然存在。仅仅把“经公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修改为法令规则的其他公民。法令规则能够做署理人的公民包含:1.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3.单位为当事人的当事人单位工作人员,4.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引荐的人,5.有关社会团体引荐的公民。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掠夺了法官对公民署理的答应权。答应什么样的公民做诉讼署理人,由人大拟定法令规则。把公民署理的答应权由法院变成了人大。这是我国法制的一大前进。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合理的公民署理没有收到束缚。如,单位间的经济纠纷,单位法定代表人能够托付本单位工作室主任出庭,农人权益遭到危害,村委会能够引荐本村其他乡民出庭,残疾人权益遭到危害,残联能够引荐人员出庭,妇女权益遭到危害,妇联能够引荐人出庭。这种正常的公民署理没有遭到束缚,并且遭到保证,法官没有权利回绝。
另一些“公民署理”被法令制止。被法令制止做署理人的是以下几类公民。
1.不是凭法令知识署理诉讼,而是凭和司法人员的某种联系署理诉讼的人。
律师的责任是用现实和法令说话,压服法官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定。有一种黑律师,他们不研讨现实和法令,只研讨和法官怎样拉联系。他们用受贿手法撮合办案人员,是法院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定。在法制不健全的我国,一些当事人急于找到能给法官受贿的中间人,因而,这种黑律师有必定商场。更有一些人,他们底子和办案人员没有联系,处处揄扬自己知道公检法的某某领导,能协助当事人受贿,并以此托言骗得当事人的金钱。
我遇到过很多起这样的事,当事人家中亲属被抓,立刻有“热心人”找上门来,自称知道公检法的领导,能够花钱平事,向当事人以此一次的要钱,其实,他们仅仅拿出当事人的钱的十分之一去请律师,十分之九装进自己的腰包。拿到小钱的律师仅仅到司法机关敷衍一下,不会仔细的办案。当事人花出几十万,上百万后,发现什么作用都没有,才来找我。律师事务所只收5万元,当事人都拿不出来了。我只能通知他们:律师都是凭法令知识办案,但凡和司法机关有联系的律师都不会供认和司法机关有联系,但凡自称和司法机关有联系的人都是骗子。你信骗子不信律师,自作自受。
这种滋长糜烂、内情买卖和欺诈的“公民署理”当然为法制社会所不容。
2.勇于和法官对立的署理人
持对立定见的人提出一个理由“法院法官不喜欢公民署理的状况十分清楚,由于公民署理不惧官方,不怕法官。所以公民署理勇于对违法的法官说不。”
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律师要压服法官,有必要依托法令,有必要有比法官更深邃的法学功底。一般公民不行能做到。
律师在法庭上有言辞豁免权,才干不惧官方。公民仅仅“经法院答应”才干够署理诉讼,不行能不惧怕官方。勇于向法官说不的只要律师,公民署理人只能看法官眼色说话,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实践中一些低能的律师也常常揣摩法官的目的,顺着法官口气说话。公民署理人及时勇于和司法机关对立,也很难改动检察官、法官的错误知道。
3.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
对立者提出一个新概念——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他们的解说是包含法学教师、学者、专家及撤消执照的律师等。
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可能有做诉讼署理人的才能,但没有署理民事诉讼的资历。他们和无照运营的商贩、无租借车牌的黑租借车、无行医执照的游医相同,即便有运营才能、驾驭才能、行医才能也应当被制止。
租借汽车司机每月要交4000多元的办理费,黑租借不必交办理费,答应黑租借车运营,是对合法租借车公司的不公平。开办一个律师事务所需求100万元的注册费,律师事务所每年的房租、行政人员开支、宣扬广告费要几十万元或许几百万元,律师要想律师协会交纳会员费,要缴税。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不需求交纳任何费用,几乎没有陈本,他们能够低收费,严峻打乱法令服务商场的次序,危害合法令师的利益,损坏国家的律师准则。
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不受律师协会的办理,不受律师执业标准的束缚。他们的行为侵略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无处投诉,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律师协会也无法维护他们的利益。
法学教师、学者、专家如果有真知灼见,不愁考不上司法资历拿不到律师执照。被撤消律师证的律师就不能再署理诉讼,就像被撤消驾照的人不能再开车相同。这是不容争议的问题。
任何法制国家也不会答应无照驾驭、无照行医、无照运营,当然也不会答应无照承包律师事务。
我国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对无照署理诉讼事务的公民规模必定要加以束缚。
规劝靠拉联系、走后门办案的“公民署理人”和使用当事人胜诉心思进行欺诈的人及早罢手。
规劝“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及早归入合法的律师部队。
2013年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在诉讼署理人的规则上束缚了官权利,是我国法制的前进。
依据旧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下列人员能够作为诉讼署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许地点单位引荐的人;
(四)经公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
“经公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是放纵官权利的条款。什么样的公民能够作为诉讼署理人,由法院说了算。这样的规则就会形成以下不良后果:听法官话的人能够做诉讼署理人,给法官送礼的人能够做诉讼署理人,法官的亲朋好友能够做诉讼署理人。法官不喜欢公民法院有权不答应他们做诉讼署理人。
自2013年1月1日起,依据新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下列人员能够被托付为诉讼署理人:
(一)律师;
(二)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许工作人员;
(四)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引荐的公民。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公民署理仍然存在。仅仅把“经公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修改为法令规则的其他公民。法令规则能够做署理人的公民包含:1.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3.单位为当事人的当事人单位工作人员,4.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引荐的人,5.有关社会团体引荐的公民。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掠夺了法官对公民署理的答应权。答应什么样的公民做诉讼署理人,由人大拟定法令规则。把公民署理的答应权由法院变成了人大。这是我国法制的一大前进。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合理的公民署理没有收到束缚。如,单位间的经济纠纷,单位法定代表人能够托付本单位工作室主任出庭,农人权益遭到危害,村委会能够引荐本村其他乡民出庭,残疾人权益遭到危害,残联能够引荐人员出庭,妇女权益遭到危害,妇联能够引荐人出庭。这种正常的公民署理没有遭到束缚,并且遭到保证,法官没有权利回绝。
另一些“公民署理”被法令制止。被法令制止做署理人的是以下几类公民。
1.不是凭法令知识署理诉讼,而是凭和司法人员的某种联系署理诉讼的人。
律师的责任是用现实和法令说话,压服法官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定。有一种黑律师,他们不研讨现实和法令,只研讨和法官怎样拉联系。他们用受贿手法撮合办案人员,是法院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定。在法制不健全的我国,一些当事人急于找到能给法官受贿的中间人,因而,这种黑律师有必定商场。更有一些人,他们底子和办案人员没有联系,处处揄扬自己知道公检法的某某领导,能协助当事人受贿,并以此托言骗得当事人的金钱。
我遇到过很多起这样的事,当事人家中亲属被抓,立刻有“热心人”找上门来,自称知道公检法的领导,能够花钱平事,向当事人以此一次的要钱,其实,他们仅仅拿出当事人的钱的十分之一去请律师,十分之九装进自己的腰包。拿到小钱的律师仅仅到司法机关敷衍一下,不会仔细的办案。当事人花出几十万,上百万后,发现什么作用都没有,才来找我。律师事务所只收5万元,当事人都拿不出来了。我只能通知他们:律师都是凭法令知识办案,但凡和司法机关有联系的律师都不会供认和司法机关有联系,但凡自称和司法机关有联系的人都是骗子。你信骗子不信律师,自作自受。
这种滋长糜烂、内情买卖和欺诈的“公民署理”当然为法制社会所不容。
2.勇于和法官对立的署理人
持对立定见的人提出一个理由“法院法官不喜欢公民署理的状况十分清楚,由于公民署理不惧官方,不怕法官。所以公民署理勇于对违法的法官说不。”
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律师要压服法官,有必要依托法令,有必要有比法官更深邃的法学功底。一般公民不行能做到。
律师在法庭上有言辞豁免权,才干不惧官方。公民仅仅“经法院答应”才干够署理诉讼,不行能不惧怕官方。勇于向法官说不的只要律师,公民署理人只能看法官眼色说话,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实践中一些低能的律师也常常揣摩法官的目的,顺着法官口气说话。公民署理人及时勇于和司法机关对立,也很难改动检察官、法官的错误知道。
3.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
对立者提出一个新概念——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他们的解说是包含法学教师、学者、专家及撤消执照的律师等。
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可能有做诉讼署理人的才能,但没有署理民事诉讼的资历。他们和无照运营的商贩、无租借车牌的黑租借车、无行医执照的游医相同,即便有运营才能、驾驭才能、行医才能也应当被制止。
租借汽车司机每月要交4000多元的办理费,黑租借不必交办理费,答应黑租借车运营,是对合法租借车公司的不公平。开办一个律师事务所需求100万元的注册费,律师事务所每年的房租、行政人员开支、宣扬广告费要几十万元或许几百万元,律师要想律师协会交纳会员费,要缴税。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不需求交纳任何费用,几乎没有陈本,他们能够低收费,严峻打乱法令服务商场的次序,危害合法令师的利益,损坏国家的律师准则。
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不受律师协会的办理,不受律师执业标准的束缚。他们的行为侵略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无处投诉,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律师协会也无法维护他们的利益。
法学教师、学者、专家如果有真知灼见,不愁考不上司法资历拿不到律师执照。被撤消律师证的律师就不能再署理诉讼,就像被撤消驾照的人不能再开车相同。这是不容争议的问题。
任何法制国家也不会答应无照驾驭、无照行医、无照运营,当然也不会答应无照承包律师事务。
我国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对无照署理诉讼事务的公民规模必定要加以束缚。
规劝靠拉联系、走后门办案的“公民署理人”和使用当事人胜诉心思进行欺诈的人及早罢手。
规劝“没有律师证的法令人”及早归入合法的律师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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