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业未破产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债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18:04A有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拖欠B公司借款并已到期。现A公司已歇业,虽没有可抵债的产业,但没有闭幕破产,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公司法》规则,A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A公司以其悉数财物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假如B公司有依据证明对方股东有《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则的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其利益的行为,则能够恳求A公司股东承当连带职责,不然B公司只能要求A公司承当债款,而不能要求其股东以出资额之外的个人产业承当A公司的债款。
依据《破产法》的规则,因为A公司已歇业且到期不能清偿债款,B公司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请求。假如法院受理了该请求,则B公司能够依法申报债款,在A公司的破产产业分配时取得清偿。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款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款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款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则的景象,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宽和或许破产清算请求。
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款人进行重整或许破产清算的请求。
企业法人已闭幕但未清算或许未清算结束,财物不足以清偿债款的,依法负有清算职责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破产清算。
第四十八条 债款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认的债款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款。
债款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不用申报,由管理人查询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员工对清单记载有贰言的,能够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员工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