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案二审代理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2:20公司破产清算案二审署理词
案情简介:
1999年5月12日,A公司与银行签定编号为JK123号的告贷合同,告贷金额为500万元。同日,银行与B公司签定编号为DY123的典当担保合同,约好B公司以彩印厂厂房为JK123告贷合同做典当担保。1999年11月29日A公司偿还了500万元告贷。1999年11月23日,银行与A公司又订立了编号为JK378的告贷合同,告贷500万元。同日订立了DY378典当担保合同。典当物仍是彩印厂厂房,B公司在典当人处盖了公章。后2000年6月10日,A公司偿还了300万元。2000年6月7日,A公司、B公司和银行签定了编号为ZQ378的展期合同,该合同约好:告贷人根据378告贷合同从告贷人处获得的200万元告贷展期至2000年11月10日前偿还。本合同是对JK378告贷合同和DY378典当合同的修正和弥补,在不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情况下,原告贷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其他条款持续有用。展期合同签定后,A公司到期未偿还告贷。一审判定B公司承当连带职责,银行有权从彩印厂厂房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受偿。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B公司不承当任何担保职责。
署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岳成律师事务所承受本案上诉人(原审被告)B公司破产清算组的托付,指使我和该清算组成员陈琦一同作为诉讼署理人,参与本案二审的庭审,咱们以为,B公司在此案中,不该承当典当担保职责,一起也不该该承当确保职责,详细理由如下:
1、B公司作为典当担保人的JK123合同2、现已于1999年11月29日因清偿而3、停止,4、B公司的典当担保职责也随之免除。
首要咱们应该清晰一点,典当合同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典当权具有从属性。由典当权的担保意图所决议,典当权从归于被担保的债务。典当权的从属性表现在:
其一,建立上的从属性。典当权的建立以债务的建立为条件,没有有用建立的债务就不或许设定典当权。本案中,B公司的确曾以彩印厂的厂房为A公司向银行的五百万元告贷供给了典当担保,但请法庭留意一点,在银行提交的根据中,典当物清单典当合同编号上清楚理解的写着1600990123(以下简称JK123),而不是1600990378(以下简称JK378),这表明B公司是为编号为JK123的主合同进行典当担保的,而且银行的全权署理人在方才的庭审中现已供认A公司两次告贷是归于还旧借新,JK378合同并非是对JK123合同的连续,既然是先还旧,那也就是说JK123合同已实行结束,JK378合同和JK123合同之间就没有什么联系了,是两个独立合同,这一点原审判定也予以了确定。既然是两个独立的合同,那么根据典当权建立上的从属性,彩印厂厂房上设定的典当权应从归于JK123合同,而非JK378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