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免税项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05:57我国曩昔对营业税的减免,从性质上看,既有方针性减免税,也有困难的减免税;从批阅权限来看,既有法令规则的减免税,也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减免税,还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意的减免税。减免权限的涣散和减免税的过多,实践证明弊端较多,不利于企业间的平等竞争,也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针对这种状况,变革后的营业税对减免税方针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主要有:
(1)将减免税权悉数集中于国务院,任何部分和区域均无权决议减免税。
(2)只保存一致减免税,对企业和个人一概不予单个减免税。
(3)一致减免税规则,保存少部分方针性强的免税项目。
最近发布施行的营业税暂行法令规则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组织供给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供给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供给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组织供给的医疗服务。
(4)校园和其他教育组织供给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供给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稳妥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事务,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行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行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7)科研单位获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则,任何区域、部分均不得规则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独自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独自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