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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04:18
伪证罪是指证人为案子进行作证或许供给依据的时分,依据是虚伪的、假造的,对案子的判定成果的公正性形成影响的行为,伪证罪的确定需求契合构成要件,那么伪证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伪证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怎么的
一、伪证罪的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判定人、记载人和翻译人。
“证人”,是指依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说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的人。
“判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辨别案子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现实真相而指派或延聘的、具有专门常识或许特别技术的人。
“记载人”,是指为案子的查询取证,问询证人、被害人或详细询问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载的人。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延聘为案子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任翻译的人员,也包含为案子中的法令文书或许依据材料等有关材料作翻译的人员。
二、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伪证罪阻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则,诉讼参与人或其别人员假造、消灭重要依据,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子的,以及以暴力、要挟、贿买办法阻挠证人作证及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则,诉讼参与人或许其别人员假造、躲藏、消灭依据的,或许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及要挟、阻挠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许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阻碍诉讼所形成的社会危害性巨细也有不同,以伪证方法阻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伪证罪侵略的目标,能够是有罪的人,也能够是被置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三、伪证罪的片面要件
伪证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自直接成心,即行为人明知其虚伪陈说是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但为了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而为之。假如行为人不是出于栽赃别人的目的或许藏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四、伪证罪的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办、申述、审判中,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作虚伪的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的行为,或许藏匿罪证的行为。
所谓作虚伪的证明、判定、记载、翻译,指证人作了虚伪的证明,判定人作了不契合现实真相的判定,记载人作了不真实的记载,翻译人作了曲解本意的翻译。所谓藏匿罪证,指掩盖曲解现实真相、消灭依据,将应该供给的依据予以藏匿。
所谓与案子有重要关表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子是杏构成违法、违法的性质或许对罪过轻重有严重影响的情节。假如伪证的现实无关紧要、对案子的处理影响不大,不能以伪证罪沦处。至于伪证行为是否形成了错判,不影响科罪,可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假造、变造、消灭凭据、隐秘现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作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查询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督查等行政活动中发作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第26条规则,单位行政领导人、管帐人员和其别人员假造、变造、成心消灭管帐凭据、管帐帐簿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也规则,关于招摇撞骗、隐秘现实真相的单位、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审计机关可予以正告、通报批评,并可酌情处以罚款;审计机关以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移交督查或许有关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由审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法令、法规中提及的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隐秘现实真相,消灭、假造、藏匿有关材料,但不是在刑事诉讼中,行为所侵略的客体不同于伪证罪,只能别离状况,以其它违法论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伪证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怎么的”问题进行的回答,伪证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别离是主体要件、客体要件、片面要件和客观要件,其间主体要件是归于特别主体,是指证人、判定人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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