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照姓氏注册商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11:04【问题】
王某是一个买馅饼的个体工商户,他在北京某个小区的饮食网点开业之后,以“王记”为标志的馅饼以新鲜、味美、种类多样的特色逐步得到了邻近小区很多居民的必定,每天销量到达上千个。几个月之后,周围的小食品店中呈现了数个以“王记”为招牌的馅饼摊点,王某的生意因而也受到了一些影响。就有人主张王某能够请求把“王记”请求注册为注册商标,这样就能够制止他人运用他的标志了。所以,王某请人打印了楷体的“王记”两个字,到商标局填写了商标注册请求书,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问:王某的“王记”商标能够获得注册吗?
[答复]
该商标不能获得注册。
根据我国商标注册检查的规范,仅用常见的姓氏,以一般字体构成的商标,且指定运用于日常生活用品或日常服务的,其姓氏不宜一家独占,视为缺少明显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辨认功用。
可是姓氏商标以特别方式的字体体现的,或许指定运用于非日常生活用品与非日常服务的,不受此限。例如,河南省商标事务所署理郑州市饮食总公司注册的,指定运用在饭馆,饭馆,备办宴席等第43类服务类别上的第779688号毛笔手写字体“老蔡记”商标,指定运用于计算机维修服务上的“刘氏”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9、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