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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16:15
网友咨询:律师你好,请问债务转让告诉的方式是怎样的?
河北律师为你回答:
关于债务人使用何种方式告诉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未作限制。
律师以为,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布告方式。口头方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依据不易保存,一旦发作胶葛,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方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能够采纳其他方式,如《规则》第6条第2款规则:“金融资产办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务后,原债务银行在全国或许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务转让布告或告诉的,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债务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则的告诉责任。” 布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务转让的告诉。笔者以为,为维护债务人利益,对布告告诉方式的适用应从严把握,一般因债务人人数很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纳口头或书面方式又无法告诉的情况下,方可选用布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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