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时,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05:46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揽人对其依法承揽的土地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必定处置的权力。为便于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确权挂号过程中一致把握方针,依据实践状况,现就遇到的如下问题提出处理方法。
退耕还林土地的挂号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揽后,农户承揽土地按相关规则现已退耕还林的,应按林地承揽颁布林权证,不再列入这次土地承揽经营权确权规模,只在挂号簿中登清。
流通承揽地的挂号
农户之间假如交换、转让今后的承揽地,若经营权没有胶葛,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揽人进行确权挂号。对存在胶葛的,先处理胶葛再进行挂号转让承揽土地,限于团体经济组织内部,关于跨乡民小组的承揽地交换,两边乡民小组经民主洽谈赞同交换的,可按交换后的承揽联络挂号。两边或一方乡民小组不赞同交换的,仍按交换前的承揽联络挂号。对以转包、租借、入股、典当等方法流通的土地按原承揽转出农户挂号,不得给受转让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其流通联络持续实行原土地流通合同约好。自行开垦耕、自留地、园地本次暂不进行确权挂号。
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承揽地的挂号
凡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承揽地应由村、组查询处理后再确权挂号。对对立胶葛较大,暂不能处理的,划定争议区,查清争议区的方位、面积、构成原因,并挂号造册,记载在案,待化解争议后再进行确权公示和挂号。
二轮承揽后家庭弃耕的承揽地的挂号
若原承揽户既没有请求抛弃,又没有回来播种的农户,在确权时既不确权给原承揽人,也不确权给现承揽户,作为待定地处理,若有书面请求抛弃的,村组又没有给其他农户组织承揽地的,该土地团体回收,作机动地处理。而关于单个农户托付他人代种的,不管有无合约,都应挂号确权原承揽户,不得确权给代种户。
基本农田一致规划收拾后的承揽地承揽
1998年二轮承揽今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一致规划收拾的承揽土地,以及土地流通今后受转让方一致规划收拾的土地,因为改动了原先的沟、渠、路、坝等,使原有的“四至”鸿沟改变或消失的,如村组已处理好的,按村组承揽户已承认的四至鸿沟、面积确权挂号;村组没有处理好的,应按土地收拾或流通曾经触及的农户承揽联络,在充沛尊重农人志愿的基础上,选用丈量切分的方法,从头划定鸿沟,合理承认相关农户的承揽地四至后进行挂号,不改动已构成的土地流通联络。
承揽方分户的承揽地挂号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揽今后承揽方分户的,依照分户今后各方对土地的占有现状进行挂号,按所分户数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对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洽谈处理争议后再进行挂号。全家销户的土地,回收团体,按机动地处理;家庭成员中有婚出、迁出、逝世、失踪的仍按原面积确权挂号到户。
土地承揽人逝世并由子女播种的承揽地挂号
若承揽人独自立户,现已逝世,只要是在同一村组都应按其相应的子女户头进行确权挂号。若子女不在同村,该承揽人的承揽地应回收团体,按团体机动地处理。
相邻农户承揽地胶葛的处理
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后呈现相邻农户的承揽地,界畔位移较大的,待胶葛调处无异议后,再按应分承揽地实测丈量承认的界畔进行挂号。
兼并或分立村组的土地承揽经营权挂号
二轮延包后村组兼并或分立的,保持兼并或分立前村组面积,按规则进行挂号。
进城落户农人的承揽地的挂号
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该农户的家庭承揽地予以回收,不参与挂号;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的,并有固定收入且自愿请求抛弃承揽的,该农户的家庭承揽地能够回收不予挂号;全家迁入城镇,无固定收入,该户仍保存承揽地,要予以确权挂号。
户口迁出的承揽地挂号
农户全家迁入外城镇并在当地获得承揽地的,应当将其居住地的承揽地回收,按团体机动地处理,不列入这次土地承揽经营权确权挂号。在迁入乡没有获得承揽地,应予以确权挂号。
婚嫁后承揽地改变挂号
在嫁入地未获得承揽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揽地不得回收,应按规则挂号。
劳务输出农人的承揽地挂号
不得以农人外出务工经商而影响承揽土地挂号,关于终年外出未归,未托付代理人又无法联络的外出人员,可按正常状况处理挂号,其承揽地暂由团体视为机动地代为处理。
按当地习气核算面积的承揽地挂号对曾经运用规范亩折合面积、按产值折合面积等方法分配的承揽地,因为档案记载面积与实践面积差异较大,能够按实践面积进行挂号,但保存常年产值折合面积记载。关于扣除树荫、坟场、地边等习气做法,挂号过程中能够沿袭。
承揽地实测中多出来的土地挂号
对丈量多出来的承揽地挂号,保持本来每户承揽合同不变,不增不减,多出的地依然记在原户头上。按实有面积确权挂号,并把原承揽合同复印件附到新权证挂号档案中。
水冲沙压无法康复的承揽地挂号
有水冲沙压的承揽地仍由原承揽户进行确权挂号。
国家征用、占用的承揽地挂号
凡被国家重点项目建造征用占用的承揽地,其土地承揽经营权应予以回收,并在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挂号簿上记载处理改变挂号手续,核减相应面积。
村组公益事业占用的承揽地挂号
在村组公益事业建造中被征用占用的承揽地,按原承揽户进行挂号,在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挂号簿上予以记载,并由农户签字承认。核减相应面积。
农户间私自生意的承揽地挂号
凡农户间私自生意的承揽地,仍按原承揽户确权挂号。
附属地的确权挂号
附属地指按土地承揽计划应分承揽地以外,因为种种原因交由承揽方播种的土地,农户播种附属地收归团体所有,按团体机动地处理。
其他方法承揽土地的挂号
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承揽的土地,主要指“四荒”地,只签定土地承揽合同,完善相关档案,其挂号颁证作业,不与这项家庭承揽经营权确权颁证作业一起进行,待家庭承揽经营权确权颁证作业完毕后再按正常程序处理。
挂号的移送时刻
本次挂号的农村土地经营地承揽期到期时刻一致填写为2028年9月30日。今后待国家的详细方针出台后再一致调整。开始时刻不写详细时期,原则上归于1998年的二轮土地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