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08:58
一、房产典当的方法有哪些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必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出让合同。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的,应当将典当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一起典当。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经过各种方法无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独自典当可是,在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土地证、房产证的前提下,能够经过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许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子典当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方法典当土地使用权。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独自典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起典当。
(四)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
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是指购房人在付出首期规则的房价款后,由借款银行代其付出其他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典当给借款银行作为归还借款实行担保的行为。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有必要契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在建工程典当
在建工程典当,是指典当人为获得在建工程持续缔造资金的借款,以其合法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财物,以不搬运占有的方法典当给借款银行作为归还借款实行担保的行为。
二、房产典当有什么法令效能
(一)优先受偿的效能
房地产典当今后,债款人假如不如期实行债款,债款人有权按照法令的规则以典当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担保的规模包含主债款及利息、因债款人未履债款而发作的违约金、损害补偿金和完成典当权的费用。典当当事人也能够约好担保的规模。列入担保规模的均属优先受偿的规模。
2、用于典当的标的物是房子和该房子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在行使典当权时,能够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子与典当物一起处置,但关于处置新增房子所得,典当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新增的房子是建在使用权已典当的土地上,或许是在原房子上增建、扩建,按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子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力主体共同准则,或是考虑到处置典当物时房地产受让人对房子的使用这一要素,都应当将新增的房子与典当物一起处置。但新的房子不管是否由典当人所建,是另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不属于典当物,典当权人因此无权优先受偿。
(二)追及的效能
房地产典当今后,典当人并未丢失法令上的处置权,仅仅遭到必定的约束。追及效能是指典当人将已典当的的房地产让与他人时,典当权人能够追及典当物而行使其权力,如典当物依法被承继或许赠与的,典当权不受影响。假如典当权人追及典当物行使典当权,而使受让人遭到丢失,其丢失应由典当人补偿。为防止受让人的这种丢失、削减民事纠纷,担保法规则:在典当期间,典当办转让已处理挂号的典当物的,应当告诉典当权人并奉告受让人转让物已典当的状况,不然转让行为无效。典当房地产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提早清偿所担保的债款。
(三)物上请示权
典当权人对典当的房地产享有物上恳求权。即包含典当人在内,不管谁不合法损害典当,典当权人都能够以权力的名义独立恳求法令保护。
其实房产典当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论题,触及的利益联系杂乱,产业金额较大,因此在进行房产典当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的定见,让他们帮您剖析或许存在的危险和危险,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将其降到最低点,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必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定出让合同。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的,应当将典当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一起典当。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经过各种方法无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独自典当可是,在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土地证、房产证的前提下,能够经过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许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子典当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方法典当土地使用权。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独自典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起典当。
(四)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
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是指购房人在付出首期规则的房价款后,由借款银行代其付出其他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典当给借款银行作为归还借款实行担保的行为。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有必要契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在建工程典当
在建工程典当,是指典当人为获得在建工程持续缔造资金的借款,以其合法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财物,以不搬运占有的方法典当给借款银行作为归还借款实行担保的行为。
二、房产典当有什么法令效能
(一)优先受偿的效能
房地产典当今后,债款人假如不如期实行债款,债款人有权按照法令的规则以典当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担保的规模包含主债款及利息、因债款人未履债款而发作的违约金、损害补偿金和完成典当权的费用。典当当事人也能够约好担保的规模。列入担保规模的均属优先受偿的规模。
2、用于典当的标的物是房子和该房子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在行使典当权时,能够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子与典当物一起处置,但关于处置新增房子所得,典当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新增的房子是建在使用权已典当的土地上,或许是在原房子上增建、扩建,按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子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力主体共同准则,或是考虑到处置典当物时房地产受让人对房子的使用这一要素,都应当将新增的房子与典当物一起处置。但新的房子不管是否由典当人所建,是另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不属于典当物,典当权人因此无权优先受偿。
(二)追及的效能
房地产典当今后,典当人并未丢失法令上的处置权,仅仅遭到必定的约束。追及效能是指典当人将已典当的的房地产让与他人时,典当权人能够追及典当物而行使其权力,如典当物依法被承继或许赠与的,典当权不受影响。假如典当权人追及典当物行使典当权,而使受让人遭到丢失,其丢失应由典当人补偿。为防止受让人的这种丢失、削减民事纠纷,担保法规则:在典当期间,典当办转让已处理挂号的典当物的,应当告诉典当权人并奉告受让人转让物已典当的状况,不然转让行为无效。典当房地产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提早清偿所担保的债款。
(三)物上请示权
典当权人对典当的房地产享有物上恳求权。即包含典当人在内,不管谁不合法损害典当,典当权人都能够以权力的名义独立恳求法令保护。
其实房产典当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论题,触及的利益联系杂乱,产业金额较大,因此在进行房产典当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的定见,让他们帮您剖析或许存在的危险和危险,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将其降到最低点,以保护自己的利益。